厦门实施容误机制促进改革创新 干部少了顾虑添了干劲
作者:来源:共产党员网 发布时间:2016/6/12 16:05:30 点击率:0
今年初,福建厦门市出台《关于宽容改革失误鼓励担当有为的工作意见》,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谋事创业中敢于担当、勇于创新。
《意见》明确,对在改革创新、推进发展中,属于尚无明确规定出现的探索性失误,没有现成经验可借鉴出现的创新性失误,推进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项目任务实施出现的过程性失误,同时符合下列四种情形的,可视情免予责任追究或者从轻、减轻处理:一是改革方向正确,符合中央和省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部署要求;二是经过民主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积极防控决策风险;三是程序合法依规,既讲高效率、快速度,又不超越法律法规限制或职权范围行事;四是旨在推动工作,积极主动处理各类棘手问题,促进改革发展顺利推进。此外,对打着改革和为民旗号谋取私利、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国家明令禁止却有规不依的,不按客观规律盲目蛮干的,严重阻碍改革发展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意见》规定,实施容误机制申请、调查、认定“三步走”程序。在认定程序中,调查机构要与同级纪检监察、组织、财政、发改、审计、法制等部门组成工作小组,以联席会议形式研究提出认定意见,对不符合容误情形的报同级党委、政府备案,对拟免予责任追究或者从轻、减轻处理的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后,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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