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强化激励保障让村干部 吃上“定心丸”
作者:寻甸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9/8/22 16:13:38 点击率:0
为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寻甸县把建立村干部岗位补贴长效机制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着力强化报酬待遇、绩效补贴和基本养老等保障,让村干部经济上有“甜头”、工作上有“劲头”、离任后有“靠头”,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中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提高报酬待遇,让村干部经济上有“甜头”。建立村干部“基础报酬+绩效补贴”的结构性岗位补贴长效机制。从2019年起,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报酬按照上年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核定,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的基本报酬上浮20%。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兼文书)、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基本报酬分别按照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的95%、85%、85%、85%确定。建立村干部绩效补贴制度,村干部个人绩效补贴标准不低于村党组织书记全年基本报酬的20%,围绕基层党建、乡村振兴等设置绩效考核目标,经基层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和乡镇党委检查考核后兑现村干部绩效补贴,体现奖优罚劣。经测算,2019年村干部人均补贴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900多元,调动广大基层干部的积极性。
强化激励保障,让村干部工作上有“劲头”。为了实现“干事有希望”,切实增强村干部岗位吸引力,积极倾斜政策,强化激励保障。注重在实践中发现、推荐那些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秀村干部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他们提供参政议政、发挥作用的舞台。加大在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录乡镇公务员的工作力度,2019年招录名额增加到3人,为在基层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村干部提供晋升的平台。提供正常干事创业的保障,落实街道每年10万元、乡镇每年8万元、社区每年8万元、村每年5万元的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建立村干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对现任村干部,每年由县财政统一为村干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支持和指导村级组织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奖励办法,对村干部进行考核奖励,调动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主动性。
加强养老保障,让村干部离任后有“靠头”。为了从根本上破解村干部“老有所养”的难题,建立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积极引导村干部参加较高档次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者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职村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财政定额补助1200元每人每年,定期安排村干部体检。对村级体制改革前正常离任的村干部生活补贴,继续落实好生活补贴相关政策,并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建立重大节日慰问制度,在建党节、国庆节、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对离任村干部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让他们真正“干有所为、退有所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