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村(社区)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的建议
作者:寻甸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0/6/16 17:17:19 点击率:0
近年来,随着工作重心下移,村级(社区)组织与村组(社区)干部承担的各项事务越来越繁重,相应的责任压力与风险指数也随之增长。为进一步激发和保护广大村(社区)干部内生动力,部分地区开始探索建立容错纠错工作机制为村级(社区)组织大胆干事创业者“兜底”,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当地村(社区)干部“一手持剑冲锋、一手拿盾自卫”的“顾虑”心态。然而,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仍面临“标准不明、边界不清、模糊笼统”等问题和瓶颈,甚至部分地方至今还尚未明确提出对村(社区)干部合理容错纠错的实施意见,相关机制亟需进一步建立完善。一是缺少一张“试错纸”。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综治维稳等一线任务千头万绪、点多面广,有些工作正处于“摸着石头过河”阶段,村(社区)干部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很难做到稳妥有序、万无一失,难免会出现走弯路、遇坎坷甚至付学费的情况,不明确并前置容错免责程序,难以让想干事、能干事的村(社区)干部轻装上阵、大胆作为。比如,近年来有不少村干部反映,上级拨付的一些资金不敢使用,本来都是为了群众,但审批程序过于复杂,甚至少数要求不切合实际,稍有不慎就会被问责。二是缺少一张“放心纸”。部分村(社区)干部有“洗碗越多、摔碗越多”的顾虑,干事怕担责、怕出错、不敢闯,慢作为、懒作为、不作为,庸碌的工作状态严重影响执行效率。三是缺少一张“实在纸”。有些地方只是发了文件,目前具体操作仍然处于保守谨慎阶段,实际上并没有启动这项机制,部分村(社区)干部对容错纠错机制不明白、不会用,感到无所适从。比如,一些村干部反映,农村办事情有农村在长期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办法,本来村干部文化素质普遍不高,虽然现在依规依法办事意识增强,但是依什么法,具体怎么规定,程序有哪些,大家都说不清一二三四,若遇到每件事情,使用每笔资金,建设每个项目都去查找详细规定,那千头万绪的农村工作就不是一根针能穿得了。四是缺少一张“明白纸”。现有的容错纠错制度不详细,缺乏指导性,一些地方虽然设定了清单和细则,但仍然失之于粗,实操性差,针对性不强,基层对容错纠错情形界限、适用范围的认识存有一定偏差。五是缺少一张“透明纸”。一些地方由于在执行过程中操作规程不够公开、机制体制不够透明,缺乏有效监督,造成了村(社区)干部对“容错纠错工作是组织部门的‘家事’,是纪检监察部门的‘私事’,是主要领导‘一句话的事’的片面认知”。六是缺少一张“宽容纸”。不少村(社区)干部纠结由本人主动提出容错,组织上会认为自己是在狡辩,进而挫伤积极性,削减工作动力。
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建议如下:一是健全工作体系。县(区)级以上组织、纪检等部门应广泛开展基层调研、座谈交流、征求意见等活动,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为村(社区)干部量身定制政策变化失误类、创新治理失误等容错免责情形,明晰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实现容错纠错“规范化”。二是前置操作程序。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在对村(社区)干部问责调查的过程中前置容错纠错程序,打破“先问责,后免责”的常规做法,结合本人动机态度、客观条件、性质程度、后果影响等情况,提前对失职失责行为依规依纪进行综合研判、客观认定,并提出减轻或免于处理的意见建议。三是建立澄清正名机制。对所反映问题失实或受到诬告的村(社区)干部,不属于涉密内容的可容错情形,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通过召开现场反馈会或会议直播等形式,及时陈述事情经过、反馈核查结果及处理意见。面对举报和质疑,做好政策引导和解释工作。同时,建立回访机制,定期开展回访,向被问责的村(社区)干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谈心谈话,及时帮助被问责干部打开心结、放下包袱、提振精神。四是强化机制运行监督。在对干部进行容错或从轻减轻处理时,确保公开透明、严谨规范,探索建立由组织部门牵头,纪检监察、政法、信访、审计等多部门组建的“容错纠错裁定委员会”,协同对情况复杂、专业性较强、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容错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和界定判定,确保流程可控、过程可溯、责任可查,裁定和处理结果具有权威性。五是探索实施容错备案机制。做好村(社区)干部“县乡共管”进行探索和实践,为村(社区)干部提前设立一道“防火墙”,通过提前报备、提前警示,推动容错纠错从“事后补救”到“事前预防”,提升时效性。同时,完善干部日常表现评价办法,适时组织“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等开展民主评议,广泛听取客观评价,接受群众监督,把评价结果作为容错纠错的重要参考。六是完善村(社区)集体问题会诊办法。进一步增强村干部解决问题的信心,村党支部在工作中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时,可经乡镇(街道)研判,并梳理形成问题清单交县(区)委组织部,由县(区)委组织部组织相关单位共同会诊,提出解决措施办法,主动为村(社区)干部卸下负担。
(寻甸县委组织部 张 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