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检·我为群众办实事】成功劝解认罪认罚的上诉人撤回上诉
作者:寻甸县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1/6/10 19:01:37 点击率:0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的要求,近日寻甸县检察院对一起认罪认罚后上诉的被告人成功劝解,落实了司法为民的办案理念。
张某某为牟取不法利益,多次贩卖多人信用卡四件套,我院根据初犯,社会危害性,认罪认罚等情节,在值班律师见证下,与张某某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建议人民法院以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零10个月,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张某某上诉。为切实做细做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维护被告人的权益,减少因不必要上诉而带来的诉讼成本增加,我院到看守所向上诉人重新宣告了认罪认罚反悔的结果,再次释法说理,成功劝解张某某撤回上诉,接受具结书上确定的刑罚,并积极缴纳罚金。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具有减少诉累,降低控辩双方对抗性,促进社会关系修复等诸多优势,但认罪认罚被告人利用上诉不加刑原则上诉,属于恶意上诉,就失去了该制度本身设计原本的目的,劝解上诉人撤回上诉,不但维护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价值,于法有据,而且实实在在地维护了被告人权益。
下一篇: 传承红色基因,弘扬奋斗精神——省市县农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