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寻甸县人民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保障人民群众“脚下的安全”
作者:寻甸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1/6/10 19:09:05 点击率:0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井盖的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随着国家路网、管网建设不断发展升级,窨井盖遍布城乡各个角落,我国部分城市发生多起窨井吞人、伤人的事故,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为认真落实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积极履行检察公益监督职能,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关帅带领公益诉讼检察人员采取多次实地走访调查的形式,查看寻甸县城区窨井盖受损情况,发现部分井盖存在破损变形、松动、错位,窨井与路面凹凸不平等问题,这些窨井盖都位于行车道与人行道,缺失、破损等因素导致市民出行安全隐患极大程度地增加,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社会公共安全受到损害。在前期调查和收集相关证据照片后,寻甸县人民检察院将该案作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上报上级院,经上级院层层批复,同意由我院立案办理。
2021年3月15日,寻甸县人民检察院举行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仪式,行政机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及公益诉讼办案组干警参加,并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等对公开宣告仪式进行现场监督评价。会上,公益诉讼办案组工作人员现场展示寻甸县辖区内部分窨井盖破损情况,马副检察长依法向行政机关宣告送达诉前《检察建议书》,并对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目的意义进行了阐释,强调窨井盖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破损、缺失的井盖不能得到及时更换和维护,将对市民出行及交通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会上,被建议部门单位负责人当场签收了《检察建议书》,并表示将认真整改落实。
2021年3月25日,寻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电力、供水、供气等地下管线管护单位对县城的所有井盖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井盖缺失和破损情况。根据摸排情况及时安排相关产权单位或管护单位进行限时整改。截止目前,共计安装缺失井盖2个,其中供水管检查井盖1个,国防光缆检查井1个;更换破损井盖40个;维修井盖与地面不相衔接问题8处;处理偷排污水行为1起,督促拆除市政道路围挡1处,使城市面貌焕然一新。
井盖虽小,但事关重大,因为群众利益无小事。井盖是人民群众身边最普通、最多见的市政基础设施之一,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寻甸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切实履行检察公益监督职能,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通过井盖维护,联合寻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切实消除市政道路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城市安全运行管理能力和水平,为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检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