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9/3/25 11:01:17 点击率:0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按照《昆明市西山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将昆明市西山区人民陪审员选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经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五次会议决定,确定西山区人民陪审员名额数总数为260人。现尚在履职的人民陪审员为199人,本次补充选任人民陪审员61人,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49人,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12人。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其它要求:
1.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
2.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三、选任方式
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49名
由西山区司法局会同西山区人民法院、西山区公安分局从辖区内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取拟选任人民陪审员数五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二) 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12名
公民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应当按选任公示要求,可以直接向西山区司法局提交身份、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
组织推荐人民陪审员的,须经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征得本人同意后,向西山区司法局提交被推荐人简历、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
四、资格审查
由西山区司法局会同西山区人民法院、西山区公安分局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意见。
五、确定人选
(一)由西山区司法局会同西山区人民法院,从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名单中,按确定的选任名额数,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人数超过拟任选人数的,在从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和被推荐人中随机抽选确定拟任命人选。
(二)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确定后,由西山区司法局会同西山区人民法院、西山区公安分局再次征求拟任命人选的意愿,并咨询他们是否接到其他县(市、区)的选任结果通知,避免公民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六、任命陪审员
(一)任前公示。由西山区司法局会同西山区人民法院、西山区公安分局在各自的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
(二)提请任命。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西山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七、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15日。
(二)报名地点
西山区秀苑路188号西山区政府行政办公楼五楼西山区司法局527室。
(三)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人民陪审员推荐表或个人申请表;
2.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1寸白底免冠彩照4张(同时提交电子照片);
4.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还需提供组织证明材料,包括政治身份、专业知识、职业状况、身体条件、现实表现等。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与审判员拥有同样的职权,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咨询电话:0871-68232152,0871-68107700,0871-68100480
监督电话:0871-68215811
《西山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或《西山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自公告之日起可到西山区司法局、西山区人民法院领取或至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特此公告
昆明市西山区司法局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昆明市西山区公安分局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