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以积分制管理促党员发挥作用
作者:张光菊 王振华 发布时间:2017/10/27 17:07:12 点击率:0
今年以来,凤庆县诗礼乡分门别类制定积分标准,严格监管党员积分计算过程,并强化党员积分的成果运用,对全乡党员全面实行积分制管理,严格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确保全乡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分门别类,科学制定积分标准。对全乡党员开展全面深入的调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建立党员动态信息管理台账。在农村党组织中,将党员分为四类进行积分管理。村党总支委员会委员、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为A类党员;村下设支部委员会委员、党小组长为B类;无职务设岗定责党员为C类;流动党员为D类。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中,将党员分为两类进行积分管理。乡党委委员(乡政府党支部)、支委委员委A类;普通党员为B类。所有党员基础分均为60分,履职分均为40,并结合各类党员的实际情况制定积分内容,开列加分、扣分情形及标准,通过实行正向加分和反向扣分体现党员履职尽责的差异性。
严格监管,合理计算党员积分。党员积分制由党总支牵头抓总,党支部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党员月申报、支委月初评、党员大会季评定、积分季公示、年度计算总积分的程序进行,避免出现年底算总账将有些党员“一棒子打死”的情况。每名党员每月基础分最高得分为60分,通过算出全年总分后再求平均分,计算全年基础分实际得分;按照40÷12=3.3计算履职分,每名党员每月履职分最高得分为3.3分,每月得分总计为全年履职分实际得分。基础分实际得分、履职分实际得分与正向加分之和,为党员全年最终年度积分。乡党委高度重视党员积分制跟踪问效工作,每个程序都指派专人深入支部督促指导,严格积分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各支部严格执行党员积分标准和程序,实事求是评定党员积分,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
用好成果,确保制度发挥作用。把党员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等次评定、评先评优、党员户挂牌评星、处置不合格党员的主要依据。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有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对符合相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作出组织处置。对年度积分在80分及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党员,评定为“好”等次;对年度积分在70分(含70分)—80分的党员,评定为“一般”等次;对年度积分在60分(含60分)—70分且排名靠后的党员,评定为“差”等次;年度积分低于基础分60分的党员,评定为“不合格”党员。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