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 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3/7 11:06:58 点击率:0
各乡、镇、民族乡党委,孟定、勐撒农场管理委员会党委,华侨管理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2016年,我县县乡党委和村(社区)“两委”将进行换届,这是全县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贯彻落实《中共临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临沧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临组发〔2016〕8号)精神和要求,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密组织,加强对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的领导
(一)明确责任主体。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发挥好领导和把关责任,从一开始就把正风肃纪牢牢抓在手上,及时对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进行专题研究、专题安排、专题部署,切实做到与换届工作同部署、同启动、同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密切配合,协调推进换届风气监督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狠刹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领导干部因履责不力,导致本地区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的,一律严肃问责。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失职渎职的,依纪依法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二)层层安排部署。一是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对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二是在换届考察培训会上,进一步明确将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作为考察组的重要职责和任务,融入换届考察工作。三是召开党代会和村(社区)党员大会、村(居)民大会前,在相关会议上对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要求;召开党代会期间,成立相应机构抓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进一步细化措施,把纪律要求落实到每一个代表团及每一名党代表。
二、严明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进一步严明纪律,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肃教育,筑牢遵守换届纪律防线
(一)广泛深入开展换届纪律宣传。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互联网、手机报、基层党组织综合平台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和监督,提高换届纪律知晓率。
(二)组织专题学习。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正面教育力度,及时组织开展对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换届工作安排部署的专题学习研讨,重点学习换届政策和《转发中央纪委机关 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文件的通知》(云组发〔2016〕2号)精神,特别是“九严禁”纪律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加大反面警示力度,组织开展对中央关于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通报精神的集中学习,结合有关反面案例,汲取深刻教训,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在村(社区)“两委”换届上,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组通字〔2010〕59号)、市纪委《转发省纪委<关于对红河州村组换届6起贿选典型案例的通报>的通知》(临纪通〔2015〕34号)以及市委书记孙青友同志、市委副书记丁仕凯同志、县委书记蒋世良同志等领导的相关批示要求,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候选人和选举工作人员绷紧严肃换届纪律这根弦。
(三)开展换届纪律专题谈心谈话。换届一开始,就要组织开展一次专题谈话,县委书记和县纪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长将与县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干部谈,各基层党(工)委书记、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也要与本级党(工)委管理的关键岗位干部进行一次严肃的谈心谈话,提醒、告诫、督促严格遵守换届纪律,带头贯彻落实“九严禁”。确定考察人选后,各基层党(工)委书记要及时与考察对象进行谈心谈话,强调换届纪律要求。全面推行县乡党委和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谈话制度。
(四)签订严格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处级干部和县委委员、候补委员、乡(镇)党政负责同志及县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向县委作出严格遵守换届纪律的承诺,承诺书请一式三份于3月8日前上交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各乡镇(单位)选举前要组织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就遵守换届选举纪律作出竞职承诺。
(五)印送学习材料。在召开民主推荐大会、党代会和村(社区)党员大会、村(居)民大会前,向参加会议的领导干部、党代表及相关人员专门印送严肃换届纪律规定,要求其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县委组织部门将会同纪检机关通过印制公开信、《严肃换届纪律学习读本》、“九严禁”纪律要求书签及卡片等方式向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发送学习材料。
四、严格监督,有效监督换届工作全过程
(一)公布信访举报渠道平台。换届工作启动后,县委组织部将通过相关媒体及时公布举报电话(12380、6128477)、举报短信平台(13578328647、13908830155)、举报邮箱(gmxgjg@163.com)。坚持“12380”举报电话24小时值守制度,加强举报短信和信访的监控,确保及时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
(二)将换届风气监督贯穿换届工作的各个主要环节。民主推荐人选时,进行治理拉票行为民意调查。发布考察对象公示通知时,将考察对象是否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违纪行为列为一项举报内容。进行考察时,认真了解考察对象遵守换届纪律情况。认真执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若干意见》《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如实记录换届提名人选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使每个人选的选任过程可追溯、可倒查。召开党代会期间,明确各代表团团长为换届风气监督第一责任人,向各代表团派驻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联络员,负责落实严肃换届纪律有关工作。
(三)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换届期间所辖地区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重点看换届提名人选的干部档案是否做到“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是否做到“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有关廉政情况的意见是否做到“凡提必听”,反映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是否做到“凡提必查”,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名”“带病提拔”。
(四)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换届中,按有关规定要求报告的事项,必须如实报告,严格把关。
(五)强化对换届风气的监督检查。县委组织部门将会同县纪委组建换届纪律督查组,采取专项督查、随机调研等方式对换届风气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对乡(镇)、单位党员干部和党代表知晓换届纪律的情况进行抽查。大会选举期间,县委组织部将会同县纪委等有关单位派驻督导组,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邀请党员和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督察员,对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保障换届选举平稳顺利进行。
五、严厉查处,严惩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
(一)集中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结合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进一步集中整治违规用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干部档案造假、说情打招呼等问题。推动建立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人员“特别监督档案”,实行“污点记录”,有“污点记录”的一律不得作为换届的提名人选。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整治合力。
(二)建立快速查核机制。换届期间,严肃换届选举风气监督工作组要及时成立专项查核小组,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快速反应、重点查办、及时办结。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严格执行查核工作责任制,对查核工作中敷衍塞责、营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追究调查人员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村(社区)“两委”换届,要严厉打击拉票贿选和干扰破坏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县查处和打击换届违纪违法工作组要从严从重打击拉票贿选、干扰破坏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坚持有报必查、露头就打,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拉票贿选、干扰破坏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违反党纪政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认真查核反映考察对象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对考察对象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由换届考察组负责调查核实,或会同当地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查核工作要在考察工作结束前办结。
(四)加大督办力度。对反映问题性质严重的举报由上级组织部门进行立项督办,并在15日内报送查核结果;经查属实的,提出的处理方案应及时征求上级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意见。
(五)建立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县换届选举宣传报道工作组要制定网络舆情应对预案,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舆情监控,发现涉及换届工作的舆情,迅速互通互联,果断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处理。对用诬告、造谣、诽谤等手段恶意中伤参选人或破坏换届选举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各级各部门要将换届中的特色做法,尤其是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有效措施,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换届中的突发事件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等信息及时上报县委组织部。换届结束后,要对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上报。
附件:1.严格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县委书记、各基层党<工>委书记式样)
2.严格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其他领导干部式样)
3.“九严禁”纪律要求
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3月6日
附件1
严格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
(县委书记、各基层党<工>委书记式样)
为严格遵守换届纪律,我向组织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九严禁”换届纪律要求;
二、切实抓好本地区党员干部遵守换届纪律的学习教育;
三、坚持原则,坚决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附件:“九严禁”纪律要求
承诺人签名:
2016年 月 日
(备注:承诺书一式三份,交上级党委组织部门两份,本人留一份)
附件2
严格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
(其他领导干部式样)
为严格遵守换届纪律,我向组织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九严禁”换届纪律要求;
二、坚持原则,自觉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做出应有贡献。
附件:“九严禁”纪律要求
承诺人签名: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2016年 月 日 2016年 月 日
(备注:承诺书一式三份,交上级党委组织部门一份,本人留一份)
附件3
“九严禁”纪律要求
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