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
作者: 发布时间:2020/5/12 17:11:53 点击率:0
“现在乡下跟城里一样,日子都好过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一样都不少,养老不用愁,看病也不用愁。”临翔区博尚镇那招村大寨组村民杨国安大爷直夸国家政策好,今年92岁高龄的杨大爷已经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8个年头了,目前每月领取108元。
国家于2009年出台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覆盖城镇居民非从业人员和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这项制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以及目前正在实施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共同构成了我国现行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临翔区于2012年7月1日作为全国第四批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当时的政策规定:2012年7月1日前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不用缴费,直接领取每人每月60元的基础养老金直至终身。当时杨国安一分钱不缴就直接每月领取60元的基础养老金。
经过近八年的努力,临翔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不断扩大,待遇水平逐步提高,社会效应日益彰显。目前,全区参保总人数达163942人;参保率达99.9%,2012年7月以来累计为6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养老金27857.9万元,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2012年启动时,临翔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为100元—1000元10个缴费档次,当时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6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按个人每年所选择的缴费档次及缴费补贴全部储存额除以139计发。可以说,有了这个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老年人实现了“养老不犯愁”。
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临翔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 2014年起经过4次调整,由当初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现在每人每月108元。缴费档次也从100元—1000元10个档次调整为100元—1000元10个档次,1500元、2000元、3000元共13个缴费档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让临翔区广大老年人像杨国安一样有了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开开心心安享晚年。下步,临翔区将进一步扩大参保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达到“全民参保”的目标,让全区广大城乡居民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