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三步走”开展“带病提拔”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自查工作
作者:福贡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7/1/5 15:54:22 点击率:0
近日,福贡县结合中央、省州对“带病提拔”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集中倒查要求,在全县积极主动开展“干部带病提拔”“回头看”活动,着力推动干部选任工作规范化进程,取得了良好成效。
确定对象。为确保“带病提拔”工作落实到位,福贡县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将具备“2010年3月以后提拔任职的;提拔后受到撤职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的;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在提拔任职前的”等3种情况的党政领导干部作为倒查对象。商请县纪委提供2010年3月至2016年8月福贡县党政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案件结案情况明细、处分决定书等材料,并对照是否符合应列为倒查对象的3个条件,认真开展倒查。
自检自查。针对《干部任用条例》、四项监督制度执行情况、“三责联审”、“一报告两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查,特别将“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标准、基本条件、任职资格规定情况;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重点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情况;人选廉政方面把关的情况,重点是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县委向上级报送拟提拔或重用人选时就廉洁自律表现出具结论性意见情况;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审核干部档案的情况;干部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情况,重点看是否在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方面作为重点自查内容。同时,对近5年来受党纪政纪处分的科级干部进行排查,确定倒查对象,根据其档案、处分决定书等材料,核实是否存在“带病提拔”的问题。
梳理复查。在自查工作的基础上,福贡县将2010年3月以来科级干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的6家单位确定为重点复查单位。专门成立检查组,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个别访谈等形式,对中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检查,重点对2名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的科级干部的提拔过程进行了倒查。经查实2名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的科级干部不属于2010年3月后提拔任职人员,所以不属于2015年度“带病提拔”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倒查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