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三关” 激活脱贫工作委员会干事信心
作者:刘刚力 发布时间:2018/10/8 10:20:33 点击率:0
景东县脱贫攻坚已进入聚焦发力的关键时期和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为认真贯彻落实卫星书记对西盟县脱贫攻坚做法重要指示精神,景东县在加强脱贫工委委员会监管和作用发挥中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核心引领作用,严把选人用人关、工作成效关、绩效奖惩关,激活脱贫工作委员会干事信心,使之成为脱贫攻坚工作的生力军。
严把选人用人关 让队伍“壮”起来
为加强脱贫工作委员会的监管,景东县脱贫工作委员会委员由村级党组织任命,对村“两委”负责,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群众监督。村级党组织在任命脱贫工作委员会委员前,广泛征求所在村民小组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考察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村民小组长、村民小组党员、致富能手、复转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着力选取政治立场有定力、为民服务有情怀、勤政务实有本事、认真负责有担当、干事创业有办法、廉洁公道有口碑的“六有”优秀人才进入脱贫工作委员会工作队伍中。全县成立村民小组脱贫工委委员会2310个,共任命委员7958人。
严把工作成效关 让队伍“动”起来
景东县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核心引领作用,建立健全了脱贫工作委员会委员工作成效综合评定机制,进一步强化了脱贫工作委员会委员的监督管理和作用发挥。脱贫工作委员会成立后,由村党组织直接明确脱贫工作委员会委员个人工作职责,并结合“三讲三评”工作,每季度组织开展一轮脱贫工作委员会委员工作成效综合评定工作,对脱贫工作委员会委员个人履职情况按照“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进行量化打分,并由村党组织作出综合评定结果。评定为称职的,由村党组织给予肯定,并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予以推广;评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由村党组织组织谈话,并指定一名村“两委”班子成员做好“传帮带”工作,帮助其查找自身问题,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履职成效,确保每一个人的作用有发挥、会发挥、发挥好。
严把绩效奖惩关 让队伍“活”起来
景东县不断加强脱贫工作委员会委员工作成效综合评定结果的运用,建立健全了脱贫工作委员会委员奖惩机制,进一步激发了脱贫工作委员会干事热情。一是工作酬劳有差别,激发内生动力。脱贫攻坚期间,根据每季度脱贫工作委员会委员工作成效综合评定结果,由县财政每季度发放一次脱贫攻坚工作补贴,具体发放方式为:评定等次为称职的按照主任200元/月、委员150元/月的标准给予发放脱贫攻坚工作补贴,评定为基本称职的发放50%工作补贴,不称职的不发放工作补贴。发放期限从2018年8月起,至全县脱贫摘帽结束。全县脱贫摘帽后,对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显著的工作委员会给予一次性奖励。二是工作表现有奖惩,营造外部环境。在脱贫攻坚期间,如果表现优异、成绩显著的优秀个人,村党组织将作为发展党员对象和村组后备干部的培养重点,积极向乡(镇)“青年人才党支部”推荐培养,如果符合村(社区)干部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提升行动招生条件的,乡(镇)党委将积极推荐县委组织部进行重点培养。如果脱贫工作委员会委员有能力素质不高,不能胜任脱贫攻坚工作;作风不实,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群众意见大;多次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情形的,村党组织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培训、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免职撤换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