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经开区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
作者: 发布时间:2016/6/3 14:47:35 点击率:0
曲靖经开区全面实施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程三年行动计划。依托创业园和众创空间建设发展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建立一批返乡创业培训实习基地,争创1个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1个区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5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发展1个村淘创富示范村。组织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参加创业培训220人次(其中电子商务普及培训85人次),扶持创业115人,实现带动就业345人以上。
围绕产业发展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带动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进入科技创新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劳动密集型、农副产品加工型、出口创汇型、现代服务型等产业或行业。鼓励返乡农民工创办农产品加工业、民族民间手工艺加工业、乡村特色餐饮、民族风情旅游、家政服务和养老服务业等企业,兴办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社会事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等。
加快基层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建设经开区、街道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到2017年,基本实现主要劳务输出地区级服务设施全覆盖。发展“互联网+”创业网络服务体系,打造集创业政策咨询、创业扶持服务、创业基金投资、网络众筹融资为一体的众创网络平台。
整合资源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结合地方特色产业园、小企业基地、旅游乡镇、商业街建设,在规划小城镇建设中预留部分土地用于建立返乡创业特色产业基地、返乡创业小企业基地或返乡创业一条街,积极探索建立“一村一园”、“一品一园”等特色返乡创业园,以免费或低价租赁的方式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提供创业场地。
实施返乡创业农民工培训专项行动计划。积极支持返乡创业培训见习基地建设,动员知名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休闲农业企业和专业市场等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见习、实习和实训服务,鼓励创业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参加创业见习。
创新金融服务。充分发挥“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政策的作用,给予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业扶持,并按照规定由财政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各项金融服务工作,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建立返乡创业专项导师队伍,落实创业担保贷款“1+3”后续跟踪服务机制,加大创业帮扶力度,提高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的创业成功率。组织开展技能扶贫专项活动,通过“三个一批”为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企业提供熟练技能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