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经开区工商局“双随机”抽查企业信用
作者: 发布时间:2016/9/28 10:19:39 点击率:0
近日,经开区工商分局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明确以“双随机”(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方式抽取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对企业随机抽查的重点内容、抽查时间、抽查方式及公开抽查结果等工作内容进行了规定,切实强化事中事后信用监管。
企业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应当书面责令其在10日内履行公示义务;未在责令期限内公示信息的,应当在责令期限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检查中企业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在抽查结果公示时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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