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交办宣威市投诉举报环境问题办理情况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7/31 16:49:45 点击率:0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受理全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举报。宣威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7月20日收到《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查组转办的来电举报材料》(曲督转第11号,受理编号:LD20160718041)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进行查处,并针对存在的问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现将案件情况向社会公布。
一、调查核实情况:
曲督转第11号举报件反映的情况:宣威磷电公司黄磷生产,昼夜直排未经处理的含刺激性气味的废气;公司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直排到附近下游河流,严重污染水质,致使鱼虾死亡,附近稻田取自于该河的灌溉用水水稻生病后无收成;曾多次向环保局反映,环保局进行过取样检测调查,未答复,未得到有效处理。
(一)关于宣威磷电公司黄磷生产,昼夜直排未经处理的含刺激性气味的废气的问题:黄磷生产废气主要包括、黄磷炉尾气及黄磷污水处理系统散发的无组织废气。按照环评要求,黄磷尾气收集后经洗涤、脱硫、脱磷净化后用于原料烘干和自备电站发电使用;黄磷出渣口废气和黄磷精制废气收集洗涤后集中排放;黄磷污水处理的折流沉淀池、循环池、辅流沉降槽等设施采取了封闭覆盖等措施,有效减少了无组织废气的散发。
(二)关于公司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直排到附近下游河流,严重污染水质,致使鱼虾死亡,附近稻田取自于该河的灌溉用水水稻生病后无收成的问题:黄磷污水处理系统,包括渣水分离、折流沉淀池、循环池、辅流沉降槽、污泥浓缩池、事故池等设施,容积16610m³,事故池容积为2297m³。黄磷生产废水、黄磷尾气洗涤废水、压磷罐废水、泥磷脱水、设备和地面冲洗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循环回用于生产,未设污水排放口,近年来省、曲靖、宣威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未发现公司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下游河流。
(三)关于该曾多次向环保局反映,环保局进行过取样检测调查,未答复,未得到有效处理的问题:接到关于宣威磷电环境污染的举报、网上举报或上级转办的信访件后,经按要求进行了答复。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公司生产区无地面雨水收集设施,下雨时存在工业场地雨水未经收集处理直排外环境的情况。
(二)工业场地存在粉尘无组织排放现象。
(三)8万吨黄磷环保节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调试,但存在一些问题需解决,待项目全部运行正常后,委托环保验收监测并依法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
宣威市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针对存在的环境问题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宣威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