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宣威市办理LD20160805003号举报件工作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16/8/17 10:46:23 点击率:0
根据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云南省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和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办理LD20160805003号举报件办理工作要求,宣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举报件调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办理LD20160805003号举报件工作方案的通知》(宣政办发〔2016〕113号)。现将工作方案通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宣威市格宜镇垃圾场建设基本情况,环保“三防”设施建设情况,垃圾场下游河流水质指标数据,核实清楚举报内容,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调查时间
2016年8月6日至2016年8月10日。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现场检查。由市住建局负责对格宜镇垃圾场建设运行情况、规划选址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由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务局配合对格宜镇垃圾场相关手续办理情况,“三防”设施建设情况和垃圾冲入河道河水受污染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现场调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立案查处。
(二)开展环境监测。由市环境监测站对垃圾场下游河流进行水样监测,全面掌握水质情况,形成监测报告上报有关部门。
(三)严格信息公开。案件办结后,及时在市级媒体上公开案件办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市住建局、市环保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水务局、格宜镇人民政府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宣威市LD20160805003号举报件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清楚群众举报的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请拨打12369举报。
宣威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