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万家口子水电站水库下闸蓄水的通告
作者:政府办秘书三股 发布时间:2017/1/13 9:13:38 点击率:0
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万家口子水电站水库下闸蓄水的通告
宣威市万家口子水电站现已基本建成,于2017年1月18日下闸蓄水。为维护蓄水期间水库淹没区、影响区及电站水库上下游周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下闸蓄水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下闸蓄水影响区域:宣威市万家口子水电站下闸后库区大坝上游革香河回水长10公里范围内、清水河长20公里范围内水位逐步上涨,2017年3月前水位维持在1367米高程,2017年3月以后库区水位逐步上涨至正常蓄水位1450米高程;坝址下游涉及沿河区域至毛家河水库库尾。
二、蓄水期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水库淹没区、影响区及下游河道水位变化区域内从事耕种、捕鱼、采石、采砂、游泳、水上交通、放牧等一切生产经营或从事对水库安全运行有影响的任何活动。
三、蓄水期间,库区迎水面地段易发生地质灾害,易引发两岸土质和松散堆积物塌滑或滑坡,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远离悬崖、陡壁、边坡、堆积体等危险地段。
四、蓄水期间,库区周边居民要监护好家中未成年人、智障人员、聋哑人员,管理好家养牲畜,严禁库区周边居民及家养牲畜进入水库淹没区,严禁任何车辆及人员在淹没区以下的交通道路上通行。
五、蓄水期间,移民、水务、公安、安监、交通运输、环保、国土资源、农业、林业、畜牧等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管,确保蓄水安全稳定。
六、蓄水影响区域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制定相应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加大安全宣传,在重点地段、关键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识,组织巡查人员加强库区及电站下游安全检查及巡查,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教育、引导群众自觉远离水库蓄水区域及下游河道水位下降上涨区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蓄水影响区域有关单位和群众要积极配合万家口子水电站下闸蓄水工作,对违反本通告相关规定,擅自进入水库淹没区、影响区和下游河道水位下降上涨区域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责任;对破坏和阻扰下闸蓄水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宣威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