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办理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二批5号举报件办理工作方案通报
作者: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8/6/26 17:26:19 点击率:0
根据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和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的第二批5 号举报案件的转办要求,宣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举报件调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二批5 号举报件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宣政办发〔2018〕50号)。现将工作方案通报如下:
一、举报件反映问题
举报人反映:宣威市板桥街道周家大山处有采石场,采用炸药爆破和工程机械作业,产生的粉尘对周边果树造成严重影响,投诉人同时要求对投诉人信息保密。
二、办理要求
从2018 年6 月7 日开始进行调查核实办理,6 月12 日办理结束并上报最终办理结果。在办理过程中,要全面掌握板桥街道周家大山采石场环境保护情况,核实清楚举报内容,若举报内容属实,要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调查措施
(一)开展现场检查。由安监局牵头,从环保局、农业局、公安局、板桥街道抽调相关人员,对举报内容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立案查处。
(二)责任分工。从安监局负责对“宣威市板桥街道周家大山处有采石场”的生产情况进行调查。由公安局负责对“采用炸药爆破和工程机械作业”情况进行调查。由农业局、环保局对“粉尘污染果树造成严重影响”情况进行调查。由板桥街道办事处负责配合各市直单位做好调查工作。
(三)严格信息公开。案件办结后,及时在市级媒体上公开案件办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安监局、环保局任副组长,农业局、公安局、板桥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宣威市板桥街道周家大山环境污染问题调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清楚群众举报的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请拨打12369举报。
宣威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 年6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