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2018年至2019年1季度涉企收费 管理及降费措施落实情况审计 调查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0/31 11:28:47 点击率:0
宣威市2018年至2019年1季度涉企收费
管理及降费措施落实情况审计
调查结果公告
2019年第2号(总第12号)目录
(二○一九年十月十日公告)
·1·宣威市2018年至2019年1季度涉企收费管理及降费措施落实情况审计
调查结果公告
主办单位:宣威市审计局
通讯地址:宣威市振兴南路与虹桥北云大道交叉口西北侧
邮政编码:655400
电 话:(0874)7123574
宣威市2018年至2019年1季度涉企收费
管理及降费措施落实情况审计
调查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宣威市审计局对宣威市财政局、宣威市发展和改革局、宣威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以下分别简称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等部门的涉企收费管理及降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调查了降费、降成本重点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执行情况等事项,并延伸调查了宣威市恒邦磷化工业有限公司等8个企业,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宣威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9条措施的意见》,中共宣威市委办公室、 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宣威市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宣威市涉企收费和降费措施进行了任务分解。宣威市发改局清理和规范了宣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75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26项,宣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公布了《宣威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汇总清单》64项,对宣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清单管理,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宣威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贯彻执行国家涉企收费管理及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出台了相关管理政策、落实措施,将任务分解到各相关职能部门,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了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切实加强了对涉企收费的监管,但在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落实方面还存在不规范的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收费目录清单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宣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违规收费227,500元
宣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以下简称“宣威市交警大队”)2017年6月1日至2019年3月29日收取机动车驾驶员1,190人教育培训费178,500元,收取电动自行车2,450辆牌证费49,000元。机动车驾驶员教育培训费的收费项目2018年、2019年报经宣威市发改局备案。
三、审计调查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宣威市审计局依法出具审计调查报告。
对宣威市交警大队违反规定收取的机动车驾驶员教育培训费178,500元,电动自行车牌证费49,000元,责令宣威市交警大队退还被收费的单位和个人,对确实无法退还的,上缴省财政。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宣威市交警大队退还了机动车驾驶员教育培训费552人82800元,其余144700元无法退还已上缴省财政,整改完毕。
宣威市财政局、宣威市发改局、宣威市交警队采纳了审计调查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