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宣威市西宁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的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26 9:43:53 点击率:0
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更加广泛的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提高执行力,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2009〕40号)要求,现将《宣威市西宁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第1次修改)》(以下简称《修改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修改的必要性
随着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政府扶贫政策的落实,越来越多的建设项目急需一定数量的用地予以保障,但经济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与不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间的矛盾,使得重大建设项目难以落地。为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与产业布局、保障发展、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动西宁街道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脱贫出列,保障西宁街道年加工1000吨宣威火腿技改建设项目、年加工500吨宣威火腿建设项目、年加工600吨宣威火腿建设项目、西宁街道城镇建设用地、峰帆食品加工项目、袁屯小学等6个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需求,需要对《西宁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进行局部的修改。
二、规划修改的合法性
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8〕278号)等有关规划修改的规定,宣威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宣威市西宁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评估报告》,且《评估报告》通过宣威市自然资源局、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论证。根据评估结果,西宁街道未开展过规划修改,西宁街道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符合规划控制指标要求,规划评估定量评价中,规划执行情况定量评估得分大于85分,符合云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相关规定中有关开展规划修改的条件,同意开展规划修改工作。同时,规划修改中涉及建设用地指标调入、调出地块经宣威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技术人员踏勘核实,《修改方案》经宣威市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局及西宁街道,老堡、花椒、袁屯、复兴等4个居委会及相关部门听证、论证,在不改变西宁街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和坝区相关指标的情况下,调整急需落地的建设地块及近期内不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的规划预留建设用地布局,编制《宣威市西宁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开展规划修改工作,促进西宁街道社会经济平稳发展,助推脱贫攻坚。因此,《宣威市西宁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符合云南省关于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的程序、条件,规划修改是合法的。
三、规划修改的主要内容
1、建设用地指标调整方案
本次规划修改涉及建设用地指标的调整。具体调整方案为:调入涉及西宁街道复兴、花椒、袁屯3个社区的8个地块、20个图斑,农用地7.31公顷(其中耕地5.89公顷),其他土地0.88公顷,共计8.19公顷土地调整为建设用地(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调出涉及西宁街道老堡、花椒2个社区的4个地块、10个图斑,共计8.19公顷建设用地指标(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调出。指标调出地块按现状地类调整为农用地8.14公顷(其中耕地6.31公顷),其他土地0.05公顷。
2、建设用地管制区的变化情况
本次规划修改涉及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中有条件建设区面积3.84公顷,限制建设区面积4.35公顷;规划修改后,调入地块规划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修改为允许建设区,面积为8.19公顷;规划修改后,调出地块调整恢复为现状用地,调整修改为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分别为3.68公顷和4.51公顷。西宁街道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规模不变;仅在布局上作了优化调整。
3、土地用途区的变化情况
规划修改前后,西宁街道土地用途分区变化情况为:一般农地区增加0.30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区无变化,林业用地区增加0.57公顷,其他用地区减少0.88公顷,在布局上作了优化调整;其他各分区面积、布局均未发生变化。
四、规划修改影响分析
规划修改后对规划目标产生一定影响,耕地保有量增加0.42公顷,新增建设占农用地规模减少0.83公顷,新增建设占耕地规模减少0.42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布局在坝区的面积减少1.86公顷,布局在坝区的新增建设用地占区域新增建设用地的比例减少1.12%,其他基本农田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指标未发生变化。
五、规划修改的批复情况
《修改方案》于2019年8月编制完成,并通过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审查,曲靖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11月19日批准实施,批准文件为《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修改宣威市西宁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的批复》(曲政复〔2019〕74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宣威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