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十个严禁”规范党员干部廉洁过节
作者: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5/27 16:10:06 点击率:100
端午节期间,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关于禁止发送和接受“红包”的规定》《关于重申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借机敛财、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有关纪律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严禁以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 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乱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 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举报电话:0876—5156156,举报地址:广南县纪委监察局,举报邮箱:gnjwdfjyj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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