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人才可愿助我文山一臂之力?给你安家费最高30万,还支持科研经费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1/29 16:03:54 点击率:0
还记得电影《非诚勿扰》中的有句经典台词:“21世纪什么最贵?人才!”
习近平总书记也是多次在不同场合不同会议上强调了人才的重要性,他说:“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
由此可见,人才的重要性。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州战略,加大人才尤其是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为实现文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近日,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文山州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激励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以优厚待遇吸引人才,激励干事创业。 《办法》指出,文山州将重点引进四类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A类: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一、二等奖获奖人选、博士生导师及以上高层次人才;B类: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拥有相关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研究成果能及时转化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C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高级技师资格、掌握核心关键技术的实用人才,或具有丰富经验和突出业绩的高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D类:符合文山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紧缺专业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的其它急需紧缺人才。
《办法》明确,从2020年1月起,上述四类高层次人才,通过招聘、调动、聘用等方式,从州外全职引进到州内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经评审认定后,州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助,补助标准为:A类人才30万元、B类人才20万元、C类人才10万元、D类人才5万元。高层次人才领衔实施的科研项目,经评审认定后,给予一类项目30万元、二类项目24万元、三类项目18万元、四类项目9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
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由各用人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自行组织实施。人才引进后,每年由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1次申报和评审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年评审认定名额不超过20名。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适当增加名额。对于特别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还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单独核定安家费补助和科研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