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党组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作者: 发布时间:2018/7/8 19:15:14 点击率:0
西畴县在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进程中,按照“先易后难,短期见效与长期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由县委、乡(镇)党委指导,在村级党组织的牵头带动下,实施“党组织+”模式,努力探索多种模式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稳步发展。
实施“党组织+实体+农户”模式。依托党建扶贫“双推进”项目实施,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为阵地,整合资金资源,实施“村办一体化”项目建设,努力发展村级实体经济,进一步方便党员群众办事,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例如,兴街镇清河村的“亲和为民服务部”自2015年1月成立以来,累计吸收11个村小组207户农户参股,2017年实现纯收益3.43万元,其中,群众实现分红1.93万元,村集体经济收入1.5万元,很好地实现了“进得来、学得上、乐得起、买得到、办得成”的目标。
实施“党组织+合作社+基地+产业+农户”模式。针对农村产业小、散、技术落后、经营化程度低的情况,将农户种植的猕猴桃等作物进行整合,集中统一管理,形成规模,让农户以土地、作物等方式入股,在自家土地上务工,实现村集体经济与群众同步增收。例如,莲花塘乡香坪山村整合农户散种变连片的猕猴桃30余亩,2017年带动32户农户130余人,户均增收2000余元。预计今年猕猴桃产业净收益将达到3万元,贫困户通过猕猴桃产业以土地入股分红、劳动所得等方式,可实现户均增收6000元。
实施“党组织+合作社+信用社”模式。依托合作社,将资金入股到农村信用社,按照入股金额比例分配利润。例如,西洒镇11个村(社区)共筹集资金110万元,依托合作社入股到农村信用社参与社信合作,每年按照入股金额的10%左右进行分红。
实施“党组织+龙头企业”模式。各乡(镇)积极引导各村结合实际,从本地经济基础、区位优势、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面向市场,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由村级党组织组建的经济实体将股本入股到当地发展前景好、内部管理规范、经济效益明显、辐射带动能力强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实现入股分红。例如,西洒镇8个村委会投入80万元入股县公交公司,每年可获得14%的分红;莲花塘乡香坪山村投入10万元入股新潮石材,兴街镇甘塘子村投入10万元入股兴牧牧业有限公司,每年可获得10%的分红。(采编:张万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