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关于受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有关问题线索举报的公告
作者: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9/3/12 9:12:38 点击率:0
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关于受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有关问题线索举报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部署要求,大力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坚决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涉黑涉恶的村(社区)干部、村(居)民小组干部、县乡党代会代表、党员及国家公职人员,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进一步巩固党的基层政权,为助力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现将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受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有关问题线索举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主要受理村(社区)干部、村(居)民小组干部、县乡党代会代表、党员及国家公职人员存在以下12类涉黑涉恶犯罪的有关线索举报: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
(二)主要受理村(社区)干部和村(居)民小组干部存在以下10种负面情形的有关线索举报:
1.被判处管制以上刑罚,且执行完毕未满5年的;
2.涉黑涉恶受处理的;
3.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或者处理未完结的;
6.以非法手段煽动、组织群众集体上访的;
7.担任村(社区)干部期间,长期不公开村(居)务、侵占集体土地和资金的;
8.选举前拒不作出竞职承诺、创业承诺、辞职承诺的;
9.换届期间直接或间接拉票贿选和干扰破坏选举,被有关部门查证的;
10.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三)主要受理各级基层党组织存在以下11种软弱涣散情形的有关线索举报:
1.党组织班子配备不齐、书记长期缺职、工作处于停滞状态的;
2.党组织书记不胜任现职、工作不在状态、严重影响班子整体战斗力的;
3.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
4.组织制度形同虚设、不开展党组织活动的;
5.换届选举拉票贿选问题突出;
6.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严重;
7.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混乱;
8.社会治安问题和信访矛盾纠纷集中;
9.党组织服务意识差、服务能力弱、群众意见大;
10.在脱贫攻坚中工作不负责任,执行政策不公、敷衍了事,导致矛盾纠纷突出、干群关系激化;
11.党组织班子成员优亲厚友、收受好处,涉黑涉恶,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甚至贪污腐化。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876-12380(干部监督举报电话)、0876-3130379(组织股)、0876-3127011(干部监督股)
地址:砚山县江那镇砚华西路18号县委组织部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
邮政编码:663100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对如实举报的问题,我们将及时按照程序转由相关部门核办,并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