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地税局关于学习周恩来同志谈共产党员自我改造有关论述的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6/9/20 15:52:06 点击率:0
根据中共西双版纳州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周恩来同志谈共产党员自我改造有关论述的通知》(西组电明〔2016〕13号)传真电报的精神,景洪市局党组高度重视,结合地税系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学习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好学习,现将学习情况报告如下:
一、及时传达文件精神、明确学习目的
市局党组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了州委组织转发的中央办公厅下发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周恩来同志谈共产党员自我改造》有关论述的通知,统一思想认识,并明确要求党总支负责抓落实,要将对《周恩来同志谈共产党员自我改造》有关论述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材。以及州委的学习要求,全市地税系统党员干部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州文件精神上来,将学习好《周恩来同志谈共产党员自我改造》有关论述,做为提高党员党性修养,检查党员党性,践行“两学一做”具体措施,以及推进征管改革的具体行动,认真组织开展好学习活动。通过对照学习,达到提高党员党性修养,筑牢思想道防线的目的。
二、研究制定学习方案、学习活动有保障
市局党总支根据市党组的工作部署,结合地税系统工作特点,研究制定《景洪市地税局党总支关于周恩来同志谈共产党员自我改造有关论述的学习方案》,对学习的对象,学习的内容、学习的方式做了进一步明确,做到了有的放知,确保学习活动顺利开展。
学习活动中党总支将《关于知识分子的改造问题》---《周恩来教育文选》等9篇学习内容收集齐全,发到各党支部;党支部负责将学习内容发到每位党员邮箱中供大家学习。便于党员开展学习,
学习以党支部为单位,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进行,以支部党员大会,讲党课等形式搞好集中学习,同时,倡导全体党员利用业余时间搞好自学。学习活动的具体时间:2016年9月1日至10月23日。其中:9月1日至15日,为学习研读原著;9月16月至9月20日,为对照检查阶段;9月21日至23日,为总结阶段。
三、学习活动严要求、确保学习取得成效
为确保学习活动取得成效,市局党组还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确保学习不间断。各党支部要克服困难,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抓好落实。要将学习活动与税收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将学习活动作为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抓手,按照学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扎实抓好落实。学习活动不因换届而终断。
二是合理解决好工学习矛盾。全体党员要切实解决好工学关系,把学习与税收工作、与征管改革、与队伍建、“两学一做”结合起来,积极对照查找自身不足。反思自己在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从严律己、自我改造、自我纠偏,自觉向合格党员的标准看齐。
三是认真撰写学习心得。每位党员必须于9月20日前将学习心得体会交党支部,党支部于23日统一报党总支。由于工作扎实,确保学习活动有序开展。
总之,市地税局对周恩来同志系统讲话学习活动,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些成效,但离上级组织的要求还有差距,我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学习活动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