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进行时】一时贪念收好处 追悔莫及悔当初
作者: 发布时间:2020/5/7 21:10:43 点击率:796
“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村妇女组长,对老板实施违法活动不但没有制止,还给他们提供方便,并接受他们给的钱,现在我很后悔,希望组织给我改过的机会。我将吸取这次教训,随时警醒自己不做违纪违法的事。”这是玉喃应在接受纪律审查时说的话。
经查,2018年6至8月期间,勐海县勐混镇曼国村委会浓养村小组原妇女组长玉喃应,在明知他人要以种沙松的名义,在本村山坡地非法采矿,但她还是违规接受请托,伙同村小组其他干部为老板承包土地开“绿灯”,并收受好处费5000元。2020年3月,勐混镇党委给予玉喃应党内严重警告处分,5000元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执纪者说】
玉喃应身为一名共产党员、村组干部,本应带头遵纪守法,带领群众勤劳致富。但她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对他人实施违法活动不但不制止,反而放弃监管,为非法采矿开“绿灯”。她的不良行为不但败坏了党员干部形象,也损害了群众利益,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希望广大农村党员和基层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在利益面前保持清醒头脑,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来源:勐海县纪委监委门户网站:http://www.mhxjw.cn/webs/mhxjw/content.aspx?cls=%e4%bb%a5%e6%a1%88%e8%ad%a6%e7%a4%ba&id=3907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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