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开翔同志辞去玉溪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17/7/4 9:21:51
(2017年7月3日玉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陈开翔同志申请辞去玉溪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二十七条规定,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陈开翔同志辞去玉溪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并报玉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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