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委组织部“三着力”带头落实“作风转变年”要求
作者: 发布时间:2016/3/23 9:54:51 点击率:29
华宁县委组织部“三着力”带头落实
“作风转变年”要求
今年以来,华宁县委组织部从严肃工作纪律等细节入手,全面落实“作风转变年”要求,抓实组工干部作风建设。
从细微之处入手,严肃纪律转作风。制定《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全体组工干部和跟班锻炼人员、临时工作抽调人员,严格执行作息制度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坚持每周一提前10分钟、其他时间提前5分钟上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擅离职守。对组工干部、跟班人员及临时抽调人员违反工作纪律情况的,将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同时,进一步规范办公秩序,严禁上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工作时间随意串岗、扎堆聊天。
以“四个转变”为目标,完善机制转作风。落实市委“作风转变年”,要求全体组工干部做到“四个转变、四个提升”。建立每月例会学习制度和每月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强化思想理论武装,进一步转变思想作风,提升学习力;认真落实限时办结制和首问责任制等四项制度,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创新力;把2016年工作任务分解落到到各股室和各责任人,每月定期督查工作进展情况和落实效果,形成“立即就办”、“马上就办”的工作习惯,进一步转变纪律作风,提升执行力;严格遵守组工干部行为规范和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坚持不懈转变生活作风,提升约束力。
以执纪问责为保障,强化监督转作风。组织组工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纠正纪律松弛、作风漂浮等行为,对发现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将视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强化换届工作纪律要求,下发《“九严禁”工作纪律要求》,与全体组工干部和换届办抽调人员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22份。(办公室 杨 佳、李维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