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四个到位”做好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0/15 8:43:58 点击率:0
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华宁县不断强化党员的责任意识,坚持“四个到位”扎实做好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
强化宣传培训,思想认识到位。组织各级党组织书记和广大党员学习《党章》及中央有关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通知精神,明确党员自觉按月足额交纳党费是每个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增强党员自觉交纳党费的意识。坚持“四个结合”,将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同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把党费收缴作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有力抓手,将党员按月交纳党费与党支部“三会一课”、“党员固定活动日”、党员积分制相结合,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严格执行标准,基数核定到位。基数核定突出“实”,县委组织部专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对公务员、工人、事业人员、企业人员、离退休干部、农村党员等分领域制定党费缴纳基数计算公式,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对党费收缴比例进行更新核定,明确由党支部安排专人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员对照工资清单,逐人核算党费基数,确保应收尽收。实行党费收缴“月交季缴”制度,党员每月按时足额向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党支部按月上缴基层党(工)委,党(工)委每季度将党费存入党费专用帐户,并持银行进帐单到县委组织部换取党费收据,进一步规范了党费收缴、管理程序。
严守财经纪律,规范管理到位。实行党费账户专设,设立会计、出纳两本账,详细记录党费收缴情况,做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整理,保证账目清晰,票据齐全。统一印制党费收缴专用收据,规范使用《党费证》,做到党员缴纳党费有登记,基层党组织缴纳党费有收据,原始单据保存完备。要求党员缴纳党费签字留痕,各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缴纳党费及时记录汇总,并按月逐级上报。建立健全党费公示制和党费收缴情况通报工作制度,及时公示通报,各基层党总支、党支部每月(季)要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党(工)委和县委组织部每年度定期向基层党支部通报一次。
突出使用重点,作用发挥到位。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党费使用原则,将有限的党费使用到全县党的建设,尤其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最需要的环节和地方,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按照党费使用“五大类”的范围要求,围绕党员教育培训、“两节”慰问、表彰先进、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补助、党员电教设施购置、党报党刊订阅等方面,重点向农村、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向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党建工作相对薄弱的领域倾斜,注重在村级活动场所建设中发挥作用。在党费的使用过程中,严格审批制度,所有党费支出均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集体研究,做到专款专用,开支合理、账目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