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实施“泉乡英才计划”构筑人才聚集新洼地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1/8 13:25:29 点击率:0
华宁县不断加大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研究出台“泉乡英才计划”实施意见,明确人才引进和培养的目标任务、经费保障、激励机制等内容,助力华宁构建人才聚集新洼地。
一是抓实目标“聚才”。《关于实施“泉乡英才计划”的意见》强调,要下大力气,花真功夫,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用5年的时间,有重点地引进20名左右高层次人才和50名左右紧缺人才,全面实施“泉乡”系列人才培养工程,力争培养“泉乡产业领军人才”20名;“泉乡首席技师”20名;“泉乡教学名师”40名;“泉乡名医”20名;“泉乡文化名家”20名;“泉乡拔尖乡土人才”20名。通过人才的引进、培养和扶持,打造一支创新创业有成效、示范带动作用强、支撑引领效果好的人才队伍,以人才政策创造人才红利,以人才资本助推华宁跨越发展。
二是待遇激励“引才”。对于刚性引进人才,除享受同类人员工资待遇外,在华宁购建住房的,分别给予30万、20万、10万、5万、1万元安家费。对于柔性引进人才,按实际工作月数,分别享受每月5000元、3000元、1000元生活补助。入选“泉乡”系列人才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泉乡”系列人才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得省级科研成果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获得市级科研成果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泉乡”系列农村实用人才,取得中级职称(中级技能)的一次性补助1000元,取得高级职称(高级技能)的一次性补助2000元;“泉乡”系列人才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千人计划”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新入选“云岭”系列人才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新入选“兴玉”系列人才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三是完善政策“留才”。除政策奖励外,华宁县对于引进的“泉乡”系列人才还将给予公共住房租赁、贴息贷款、税收减免优惠等多方面政策支持。同时,《关于实施“泉乡英才计划”的意见》还专门设立了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每年100万元,用于人才的培养、开发、引进、管理、服务以及人才资源调查统计、项目研究、奖励等,为华宁跨越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