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公安局“三个突出”助推队伍正规化建设
作者: 发布时间:2017/4/21 17:19:33 点击率:0
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中,华宁县公安局紧紧抓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这一载体,强化“三个突出”,夯实思想政治基础,努力打造一支忠诚于党的民警队伍,有力推动全县公安工作落地见效、跨越发展。
突出“三学”,增强学习效果。一是覆盖全警“学”。为把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落到实处,华宁县公安局以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为契机,核查党员身份信息,把党员民警全部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通过统一订购《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印制“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笔记资料、组织开展手抄党章100天活动等,不断扩大学习教育的参学率和覆盖率,切实发挥每个党员民警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健全机制“学”。在个人自学、集体研学和党课辅学的基础上,依托“三会一课”、“党组织活动日”等学习制度,认真开展“十个一”学习活动。期间,共组织集中学习90余次、支部学习讨论36次、党课教育20余次,组织168名党员民警撰写心得体会336篇,组织全局18个党支部举办党章党规知识竞赛活动,组织代表队参加全县党章党规知识竞赛并荣获第一名。三是靠实责任“学”。为压实各党支部书记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主体责任,华宁县公安局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邀请县委组织部人员对基层支部书记、党建业务骨干进行专题辅导,帮助基层党组织干部提升了工作水平,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人抓、有人管、有能力抓落实。
突出“三做”,培育选树先锋。一是积极主动“做”。为凝聚全局党员民警积极投身“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思想共识,华宁县公安局立足公安实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举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摄影、书法、美术、文学作品评选活动征集作品450余件,组织50名党员民警参加全县纪念建党95周年歌咏比赛荣获二等奖。通过组织开展各类活动,进一步锤炼了党员民警的党性、进一步增强了党员民警的“四个意识”,广大党员民警主动投身到践行“四讲四有”合格党员行列。二是立足岗位“做”。华宁县公安局紧密结合当前公安中心工作,提出“抓主业,提升打防效能;抓作风,提升服务效能;抓整改,提升履职效能”三项工作举措,切实引导广大党员民警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同打击犯罪、巡逻防控、服务群众等本职工作有机结合。特别在打击犯罪方面立刑事犯罪案件744起、破347起,与去年同期相比立案数减少58起,破案数增加42起,做到了控制发案,提高破案。三是对标看齐“做”。为培育选树典型,突出示范带动、典型引领的作用,华宁县公安局通过民主推荐、层层审核的方式,将一批“素质过硬、业绩突出、表现优秀、普遍公认”的民警选树为榜样,组织全警学习榜样的先进事迹,不断增强公安工作的荣誉感、存在感。期间,巡特警大队长向云顺同志被玉溪市人民政府评为“玉溪市第五届劳动模范”,有15名民警在市公安局举办的13期全市公安民警“轮训轮值,战训合一”培训班中被评为优秀学员,有20余名民警被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
突出“三重”,营造学做氛围。一是重视党委引领。华宁县公安局党委在准确领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公安实际,按照“抓在日常、融入经常”的要求,坚持分类指导,及时组织引领全警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的作用。期间,部署研究学习教育活动3次,开展党课教育2次,班子成员下基层指导30人次。二是重视领导带头。华宁县公安局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这个重点,要求党委班子成员、中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研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毛泽东同志的《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等,切实用所学知识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局形成上行下效、上率下行的良好学习局面。三是重视宣传带动。华宁县公安局牢固树立“互联网+党建”的宣传思维理念,充分运用电视、微信、微博、手机等媒介,大力宣传全县公安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典型经验。同时,针对当前多样化学习需求,组织党员民警关注“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平台,积极参与公安部开办的“警苑心语”官方公众平台“两学一做”知识竞答活动,着力营造立体式、全方位的学习教育氛围。(华宁县公安局 李洋 高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