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四项措施”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
作者: 发布时间:2017/7/14 14:52:25 点击率:0
华宁县以落实党费日、党员固定活动日、主题党日、党员积分制管理、“三会一课”制度等为抓手,全面推进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
规范党费收缴管理。严格落实中组部“2个党费文件”通知精神要求,重新规范了机关、事业单位等各领域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党费日”制度落地落实,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党费工作机制初步形成,有效避免党费错缴、漏缴、迟缴等现象出现。对清理收缴的党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七一”建党节期间,用于开展走访慰问帮扶活动。
严格党员发展程序。严格执行发展党员5大程序25个流程,广泛组织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培训和工作交叉检查,建立华宁县发展党员问题清单。征订《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700份,要求各党支部张贴在党员活动室显著位置,方便党员学习掌握。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制作《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分解表》和发展党员常用文书模板,发放到各基层党支部,从全流程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
加强流动党员管理。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在全县范围内对流动党员进行摸底排查,坚持“一人一证、一证一号”的原则,发放省委组织部统一编号的《流动党员活动证》300本,并建立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登记台帐。强化流动党员管理,要求流动党员定期向所在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动态,通过建立网上流动党员交流平台等方式,强化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以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党员基础信息,防止流动党员成为失联党员。
规范支部制度建设。在全县所有党支部推广使用基层党建“一本清”,实现基层党建工作台账规范化;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三定一报备一纪实”制度,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建立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台账,完善基层党组织到期换届提醒制度,及时督查指导到期应换届的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目前已督促全县2个党总支、25个党支部按期完成换届选举;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倒排一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通过实行“五个一”工作法、县级领导挂钩联系、挂钩单位帮扶、整改销号、随机调研督查等措施,帮助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