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委组织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作者: 发布时间:2018/9/18 16:28:29 点击率: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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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40200420301000
红塔区委组织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红塔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组织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并实施全区组织工作的计划。研究和制定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措施,指导全区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探索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指导、检查和督促全区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和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全区党费收缴和管理;指导党员电化教育和乡(街道)党校建设工作;做好党员教育中心工作;组织开展新时期党建的调查研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考察、调配和管理工作,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作风建设。研究乡(街道)、区直各部委办局及其它列入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意见和管理工作建议和加强领导班子的措施;负责区委管理干部的考察、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及因公出国(出境)政审审批手续的办理;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研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组织实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工作。做好干部工作的综合管理,搞好干部制度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区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定。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及时向区委、市委组织部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研究和指导干部教育工作,拟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区管干部和组织系统以及有关党政干部进行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干部教育有关活动;协助各级各部门搞好干部培训基地、乡(街道)党校以及其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知识分子工作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优秀专家、人才的选拔、引进、培养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区退(离)休干部工作。研究、指导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工作,干部审查、历史遗留问题的审理工作,处理党员、区管干部的申诉和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党员和干部统计工作,做好干部档案管理;负责全区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完成区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红塔区委组织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政治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担当作为,组织实施了“两学一做”巩固年、干部工作深化年、基层党建提升年、人才工作突破年、组工干部业务建设年,组织工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坚持把思想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一是坚持“率”字当头。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及时出台我区实施方案,区委常委班子带头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三会一课”、带头落实“党费日”等制度、带头到挂钩联系点和所在支部讲党课29次,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56次,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5次,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作出了示范、树立了标杆。二是坚持“学”字为先。把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培训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区委常委带头下基层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23次,带动全区各级党组织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开展“百名干部上讲台”“千堂党课进基层”“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全区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下基层讲党课428场,各级党组织开展党课1047堂(次),轮训党员82554人次,推动十九大精神在红塔区落地生根。三是坚持“做”字为本。围绕“四讲四有”“四个合格”抓教育、明规矩、严纪律。选树10名红塔区“两学一做”榜样在红塔区电视台、红塔党建微平台进行宣传报道,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实施“在脱贫攻坚中争先进当先锋作表率”行动计划,开展“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活动,组织区属76个单位、1756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服务。深化服务跨越发展先锋行动,设立95支党员先锋队、169个党员责任区、1537个党员示范岗,引导党员亮身份比党性、亮承诺比作风、亮积分比业绩。
——坚持围绕推动全区跨越发展,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一是深入开展专业化能力培训。围绕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目标,举办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宣传、统战、妇女等各类培训班545期,培训各类人员7.3万人次,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的办学理念,继续选派50名科级干部到复旦大学参加培训,开阔干部视野,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推动发展能力。二是圆满完成区级班子换届。精心制定方案,周密安排部署,严肃换届纪律,顺利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市委的人事意图圆满实现。三是选优配强区管领导班子。按照好干部标准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紧扣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事业需要选拔任用干部,年内动议调整干部3批207人次,其中:提拔35人,平职交流35人,免职13人。四是强化干部日常监督。做好干部因公(私)出国(境)的审批工作,2017年共审批干部因私出国(境)25人次。组织585名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年内查核81人,函询14人、批评教育9人、诫勉5人。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社会组织兼(任)职情况的清理工作,排查出在社会组织和企业兼职308人次,免去102人次兼任职务。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推进“基层党建提升年”工作。按照“统筹谋划、分类实施,无的要有、有的要强”的思路,狠抓基础规范,创新党建方法,全面提升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一是抓责任促落实。制定出台了红塔区“基层党建提升年”总体方案和分领域实施方案,区委常委班子成员、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重点任务清单,开展4轮综合督查调研,压实党建责任、推动任务落实。聚焦“基层党建提升年”11项重点任务,层层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确保比出差距、“晒”出成绩、述出压力、评出动力。二是抓基础促规范。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扎实规范基础党务,着力把党支部建成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围绕“十有十清”目标,推广党支部工作台账“一本清”和《党员手册》,推行“三定一报备一纪实”制度,开展党费收缴使用、党支部按期换届等4项专项检查,督促党支部把“三会一课”“党员固定活动日”“党费日”等基本制度落到实处,实现党员教育管在日常、严在经常。三是抓示范促提升。着力严责任、补短板、树品牌、促提升,全年累计建成各类党建示范点39个,参与承办了全市中小学校党建现场会、全市农村电子商务进平台现场会、全市城市基层党建现场会,推动全区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做活城市党建,成立区域化党建联盟,推行社区“大党委”领导体制,打造了区“小个专”党委“一核多堡”、玉带街道“一核多极”等党建特色品牌,引领城市基层治理创新发展。做新商圈党建,建立小庙街商圈党支部,打造小庙街党建文化主题街,建成商圈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形成了党建搭台、商户唱戏、群众受益的和谐商圈环境。做实学校党建,出台《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启动“云岭红烛·育人先锋”和“育禾苗·感党恩”行动计划,打造玉溪一小“阳光党建”、玉溪二职中“一引领四融入”等25个中小学党建品牌,推动红色教育融入课堂、融入校园、融入师生。四是抓保障促发展。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资源向基层整合、经费向基层倾斜、人才向基层聚集。整合“一事一议”、“四位一体”等项目资金1605万元,建设68个小组党员活动室。推行村级活动场所星级管理,全区评选出五星级党员活动室9个、四星级19个、三星级24个。实施村级后备干部“金种子”工程,储备村级后备干部425名。深化综合服务平台“建管用”,试点推广使用“云岭先锋”手机APP,推进党支部“三会一课”信息化、党员学习智能化,切实解决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以更加务实管用的举措,着力推进人才工作新发展。一是健全人才管理服务机制。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制定年度人才工作计划和任务清单,印发《红塔区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红塔区人才引进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积极发挥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形成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人才工作体系。二是引培并重增加人才储备。以院士工作站、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等为载体,引进红塔区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加大本土人才培养提升,开展对口人才培养工作,选送13人到省、市有关部门进行脱产专业进修。召开“科教引领创新发展”大讨论、大行动动员大会,授予20名人才“新兴英才”荣誉称号,兑现各类奖励资金249.3万元。三是促进人才作用发挥。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充实区委联系专家,做好联系服务工作。做好公务员招考和日常管理工作,改进完善选调生工作,积极探索实施大学生村官及选调生“排班”管理制度,建立1个排、5个班定期组织开展活动,促进发挥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塔区委组织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塔区委组织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塔区委组织部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095150.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55150.03元,占总收入的93.4%;其他收入440000元,占总收入的8.6%。与上年对比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党的工作机关主要工作经费来源为区级财政保障,因此占总收入比例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塔区委组织部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948732.63元。其中:基本支出3972823.83元,占总支出的80.3%;项目支出975908.8元,占总支出的1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所占比例减少,主要原因为避免重复计算,原列入项目支出的下达各党(工)委的工作经费,2017年与财政联发文件下达,不再重复列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塔区委组织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72823.83元。与上年对比有一定比例上涨,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有关政策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塔区委组织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75908.8万元,减51.74%,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所占比例减少,主要原因为避免重复计算,原列入项目支出的下达各党(工)委的工作经费,2017年与财政联发文件下达,不再重复列支。组织实施了“两学一做”巩固年、干部工作深化年、基层党建提升年、人才工作突破年、组工干部业务建设年,组织工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塔区委组织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55150.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06%。与上年对比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红塔区委组织部作为党的机关,工作经费主要由区级财政保障,因此支出结构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所占比例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85396.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5%。主要用于人元工资福利和办公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58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养老保险等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35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主要用于购买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346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主要用于购买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塔区委组织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1000元,支出决算为44500元,完成预算的8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500元,完成预算的79.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接待人数批次与预期相比略有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39000元,减46.5%。其中,接待费29500元,比2016年减8500元,减22.37%,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16000元,比2016年减31000元,减66.02%。因公出国(境)费用和2016年相等,均为0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批次与预期相比略有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000元,占35.16%;公务接待费支出29500元,占64.8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组织干部人才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9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组织干部人才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塔区委组织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72823.83元,与上年对比略有增加,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调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办公耗材、邮电网络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塔区委组织部资产总额2696208.65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2696208.6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比上年3213083.91元减516875.26元,减16.09%,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64269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696208.65 | 0 | 2696208.65 | 0 | 268600 | 2427608.65 | 0 | 0 | 0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4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组织部
2018年9月16日
2018.09.18 中国共产党红塔区委员会组织部.XLS20180918115425673.xls
监督索引号5304020042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