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三项措施管好“下”的干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6/9/20 16:02:52 点击率:2
为进一步积极拓宽退出现职领导岗位干部和职级晋升干部发挥作用的途径,通海县出台《通海县退出科级领导岗位和职级晋升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为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及职级晋升的300余名干部发挥作用创造了良好的氛围和干事平台。
强化激励导向。对“退出”的领导干部,要求上级组织或上级主管部门委派专人定期和他们交心谈心,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鼓励他们积极工作,激发他们的自信心和进取心,使他们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在工作岗位上创造新的业绩;“职级晋升”的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一如既往地抓好单位工作。
拓宽工作平台。一是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二是协助领导班子成员分管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工作,或安排具体负责某项工作。三是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安排临时性工作。四是围绕县委、政府及本单位工作任务,每年确定几个重点调研课题,开展综合性和专题性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五是把熟悉政策、熟悉基层、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调整到信访部门、窗口部门,参与政策咨询、信访接待工作。六是开展业务传授和单位传统教育等工作,发挥其“传、帮、带”作用,组织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开展政策咨询。七是搭建平台,选派到村(社区)、村民小组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担任指导员、联络员。聘任为农林、畜牧养殖、信访调处等督查员。八是根据需要,抽调其组成工作组,参加全县统筹安排的阶段性工作或参与招商引资和争取上级资金等方面的工作。
加强跟踪管理。一是对于退下来的干部和职级晋升的干部,继续从政治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他们,使他们在新的岗位上能够继续发挥较好的作用。二是加强日常考核,督促其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组织管理,坚决杜绝长期病休外出、作风涣散。三是严明纪律要求,对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纪律,经工作教育后仍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存在以上五种情形的,将给予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