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31 9:24:28 点击率:0
近年来,易门县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立县之本、发展之基,坚定不移实施“生态立县”战略,狠抓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易门县不断强化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党政干部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细化、量化、实化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不断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通过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活动,把珍惜生态、保护资源、爱护环境等内容融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在全县上下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
通过多年努力,易门县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106.7万亩、植树造林54万亩、石漠化治理245.57平方公里,发展核桃、板栗等经果林25.8万亩。国家级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得到强化,县城空气质量稳定保持国家二级标准,水、噪声环境质量均符合功能区要求。同时,县城面积由1978年的1平方公里增至2017年的5.02平方公里,城镇化率由19.4%增至46.7%;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8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18平方米。目前,全县6个乡(镇、街道)被命名为“云南省生态文明乡(镇、街道)”,37个行政村被命名为“市级生态村”,成功创建省级绿色学校17所、市级绿色学校33所、省级绿色社区5个、市级绿色社区7个、“美丽乡镇”5个、“美丽乡村”14个、“百村示范”33个、“千村整治”181个,先后被列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试点,荣获“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称号,“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工作已通过省、市技术评估和省级现场检查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