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桃源回族乡“三位一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2/29 21:18:39
鲁甸县桃源回族乡党委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能力的同时,积极倡导廉洁自律风尚,构建和谐桃源,以优良党风促行风带民风。
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对村干部实行绩效考核,全面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村里大小事务实行“一事一议”,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必须得到大部分群众同意后方可施行;切实抓好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使村(社区)“两委”的各项工作“透明化”,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落实乡党委制定的“挂村包组联户”制度,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大力加强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学习。在各级党组织中经常性组织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八项规定”、中纪委“八个严禁,七项要求”等,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规党纪教育,使各项纪律要求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把党风廉政宣传融合于民族文化宣传中。针对桃源乡伊斯兰教徒众多实际,积极在信教群众中构建最广泛的统一战线,有效做到廉政文化与伊斯兰教所倡导的正义、公道、廉洁、公正、行善等主流思想的有机融合,通过每年古尔邦节、开斋节、圣纪节等伊斯兰教重大节日期间广泛宣传党的廉政建设工作,促使全乡形成邻里团结、互帮互助、诚信友善、崇尚正义、热心公益的良好民风。
积极发挥党员群众的监督作用。让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对村“两委”的各项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为民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使群众监督真正发挥了应有作用,切实推动全乡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