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富县完成2016年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考核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2/30 19:00:59
近日,水富县顺利结束2016年度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圆满完成了“期末大考”。
注重人员设置,强化主体责任。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县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通知》,成立了12个检查考核组,组长由县委常委担任,成员从县纪检监察机关、县直工委、县委组织部抽调组成,对全县4个镇(办)、64家县直单位进行全面考核检查,凸显了县委抓党风廉洁建设的决心,全力推动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严格按照程序,突出考核重点。县委办印发了《中共水富县委办公室关于全县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水办通〔2016〕46号),明确了考核事项,细化了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各检查考核组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召开动员会、听取汇报、干部述廉述责、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实地走访、个别谈话、综合分析等形式,紧紧围绕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作风建设等方面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在考核过程中,召开动员汇报会、述廉述责测评会68场,84名党政班子主要领导作会议述廉,238名班子成员作书面述廉,1042名干部职工和其他方面代表参加民主测评。
注重结果运用,突出整改落实。检查考核结束后,检查考核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各检查考核组检查考核情况汇报。汇报结束后,领导组办公室综合各方面意见,并对照《水富县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提出检查考核初步意见,并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最终评定出优秀单位21个,合格单位45个,基本合格单位2个。
(编辑 赵连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