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四结合”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2/30 17:35:35
近年来,巧家县按照“明确权责、统筹规划、规范建设、经验推广,示范引导、综合利用”的原则,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2014年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16个;2015年全面启动灾后恢复重建项目80个,目前,53个建设项目已经全体完工并投入使用,23个主体工程已经完工,正在进行内外墙装修,其余4个正在建设中。这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建设使全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状况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进一步加强了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村(社区)提供了良好的办公环境,进一步提高了为基层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注重压实责任,建设工作与职责相结合
一是建立问责机制。县委书记和各乡(镇)党委书记签订了《巧家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目标责任书》,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作为乡(镇)党委书记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指标,对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任务的乡(镇)党委书记进行问责。二是明确部门职责。县委组织部负责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县发改局负责基建项目的规划编制以及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县财政局负责建设资金管理和落实,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建设质量监督和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县民政、国土、审计、统计等部门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建立考核制度。我县将工程细化分段考核,纳入全县党建工作考核内容。明确每个时段进度要求,明确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完成规定建设内容,若没有按期完成规定内容的,由县委督查室进行通报批评。四是建立领导挂钩联系制度。每个项目建设乡镇安排1名领导挂钩联系,帮助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注重统筹规划,进度与质量要求相结合
立足实际,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进行科学规划,在进度和建设模式上做到“三个明确”:一是明确竣工时间。要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全部建成。二是明确建设图纸。原则上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统一设计,提供图纸供各地进行建设。三是明确操作程序。严格招投标程序,择优选择施工队伍;对程序不严、违反规定的,一律不准动工。在建设质量上做到“严把三关”:一是严把质量检查关。工程质量统一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由乡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领导组监理,乡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负责人,并严格实行工程质量督促检查工作定时报送制度。二是严把资金使用管理关。明确建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资金使用由村委会根据施工进度向乡镇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领导小组报批,经审核同意后,由乡镇财政所据实将资金直接拨给施工单位,坚决杜绝挪用和拖欠工程款的情况。三是严把工程竣工验收关。所有建设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逐一组织验收,建设项目只有通过竣工验收后,才能交付使用。
注重整合资源,活动场所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
全县注重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与村卫生室、体育活动广场暨救灾应急避难场所项目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构建活动场所与其他项目建设整体推进的格局。在项目安排时,重点向有建设任务的乡镇、村(社区)倾斜,把活动场所建设与整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结合起来,实现资源整合、整体推进。在项目规划时,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作为一个重点,确保组织活动场所优先建设。力争在2018年底确保完成覆盖全部行政村(社区)建设任务的基础上,逐步把活动场所建设向条件成熟的村民小组延伸。
注重综合利用,建设管理与使用相结合
按照“有牌子、有旗帜、有办公设施、有村务公开栏、有制度、有档案资料”的“六有”标准,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纳入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站点、党员活动室、图书室、妇女之家、农村青年中心、便民服务工作站等结合起来,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勤俭节约,量力而行。在坚持经济实用的前提下从长计议,适度超前。在选址上,尽可能建在村民聚集地、村子的中心位置,便于党员、干部、群众活动,实现场所共建、一室多用,切实提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综合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