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鲁甸县法院“三个结合”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
作者:罗昌彦 发布时间:2016/10/21 14:16:15 点击率:0
鲁甸县人民法院通过党组扩大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等多种形式,迅速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党组要求全院干警要紧紧围绕市党代会两个报告精神,统一思想,强化领导,精心组织,“三个结合”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
把学习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和执法办案相结合。紧紧围绕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继续开展“执行会战”、案件审理超百件等活动,加快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进度。
把学习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和司法改革相结合。按照上级法院统一部署,精心制定改革方案,把握好改什么、怎么改;选员额、如何选,打好入额遴选攻坚战、先头战。让干警们消除“入额就提高待遇”的误区,认识到入额更多的是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党组要担当起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省高院要求和本院相关方案,确保各项改革任务一体推进、迅速落实。
把学习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把学习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把党代会精神的学习贯彻作为全院干警加强学习、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紧紧围绕法律、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开展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为党和人民掌好用好手中审判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