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公安局:党建引领 激活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红色引擎”
作者:鲁甸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11/29 16:10:09 点击率:0
鲁甸县公安局党委在县委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工作”,做到战斗任务向前延伸、党建工作向前跟进、党员民警向前冲锋,切实履行好维护辖区治安稳定,护航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职责使命。
聚焦政治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固化“四个第一”和周例会制度,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26份,进一步压实党支部书记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委坚持“三个导向”,领导班子带头摸情况、查问题、谋思路、找对策,有效传导责任压力;二是强化组织保障。按照“人员精干、专兼结合”原则,优化机关党组织设置,设立机关党委,配置机关党委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党委副书记兼机关纪委书记1名,委员4名,下属各党支部选优配强支委班子,形成“班子带头、领导担当、齐抓共管”良好氛围。按照每年不少于20万元用于党建工作的标准,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年初预算,保障党建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强化日常督查。将26个党支部划分为3个片区,每个片区由一名党委委员任组长,抽调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督察等人员组成检查组,按照《鲁甸县公安局2023年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评分细则》,定期对各部门党建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实现日常评价与年底考核相结合,今年来开展党建工作专项督查4次。
聚焦日常规范,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一是强化党员学习教育。牢牢把握“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依托“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平台,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公安大讲堂”等活动,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全警开展专题学、集中学、自己学,今年以来,共召开局党委(扩大)会28次、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举办政治轮训1次、党委书记讲专题党课2次、党务知识现场测试1次、英模学习27场次、警示大会4次;二是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依托智慧党建平台不断规范各支部“三会一课”、党费日等党内制度,从工作作风、工作任务、警容警纪等方面开展党员积分差异化管理,把主题党日和公安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实现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台账,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积极创建党建示范点。4个党支部申报县级党建示范点, 1个党支部申报市级党建示范点,按照示范党支部“五有”标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区一室两廊”(党建示范点展示区、党员活动室、文化长廊和宣传长廊)党建活动阵地,5个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总结亮点,形成自己的品牌内涵,对全局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产生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四是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在工作中积极发现表现优异的民警职工辅警,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把教育和培训工作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始终,根据发展党员流程,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断壮大党员队伍。今年共接收2名预备党员,2名入党积极分子,另有5名同志已提交入党申请。
聚焦党建引领,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紧盯案件办理,强化打击质效。以“党建+业务”为抓手,建立“小案快侦,盗案多破,抢案必破”工作机制,推动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夏季多发案件实现快侦快破。今年以来,共立刑事案件382起,同比下降38.59%,抓获犯罪嫌疑人320人,同比上升56.1%;二是紧盯源头治理,强化常态巡防。以“党建+防控”为依托,严格落实巡逻防控措施,在县主城区常态安排16辆警车、86名民辅警于晚上8点至凌晨2点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巡逻防范工作,各派出所同步巡防,严防严控案件发生。今年以来,全县刑事警情下降30.34%,治安警情下降19.69%;三是紧盯基层治理,强化纠纷化解。以“党建+治理”为主责,固化“四个一”措施压实基层警务建设。充分发挥“一村一警”作用,一个月组织一次村级群众院坝会,一个月全量回访一次村民小组长,一个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全体村民小组长会议,一年完成一轮所负责村(社区)村民小组(社区居委会)院坝会,通过做实基层基础工作,今年来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947起,同比上升9.57%,调处1947起,同比上升11.83%,推送及发放公安提示函95份;四是紧盯服务群众,和谐警民关系。以“党建+服务”为要点,全心全意服务为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简化优化办事流程,窗口设置党员先锋岗,营造“党员就在身边,服务就在眼前”的良好氛围,今年来,全县公安政务服务实现零投诉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