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3/3/4 17:09:53 点击率:336
来源:云南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继续培养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增强基层干部队伍活力,改善基层党政干部来源,构建来自基层一线的干部培养链,经研究决定,2013年继续开展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及分配 2013年,云南省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1500名。各州市、县(市、区)大学生村官选聘计划详见附表。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本科生年龄25周岁以下(1987年3月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27周岁以下(1985年3月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7日以后出生)。 “985、211工程”院校和 “双学位”毕业生、研究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人口较少民族以及自愿回原籍的毕业生优先选聘。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志到农村干事创业; 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在农村基层工作的身体条件; 3.品行端正,作风踏实,吃苦耐劳,能适应农村基层工作;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选聘方法及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统一笔试、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确定人选、签订合同、岗前培训、安排驻村9个步骤进行。 为提高考试效能,云南省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将和2013年全省公务员招录考试的公告时间、笔试时间、公共科目相统筹,请考生认真阅读选聘公告,明确掌握具体程序和要求。 (一)发布公告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此次选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云南人事考试网。考生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后,按报名流程进行报名。考生根据县(市、区)选聘职位计划选择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县(市、区)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首先进行用户注册(在此提醒各位拟报考人员尽早登录注册,以防个人信息被他人盗用,恶意注册)。 已报考了 2013年云南省普通公务员或法检系统公务员或选调生招录岗位,同时符合大学生村官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兼报2013年云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岗位。兼报时,考生必须分别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中“2013年云南省公务员招录考试报名系统”和“2013年云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考试报名系统”分别都进行报名,并通过网上资格审核。 报名时,考生须按要求上传本人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白底、无边框、JPG格式电子头像照片。照片要求为:不着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头部长度占照片长度的2/3,要头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详细要求及照片制作流程参看上述报名网站中的有关说明。 3.资格初审。根据考生填报的信息,计算机系统将自动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及时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应对填报的各项信息承担责任,凡未真实反映自身情况的信息,视为虚假信息,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4.网络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照报名系统提示,于 5.信息修改。报名系统将在 6.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的考生,请于 报考了全省普通公务员或法检系统公务员或选调生招录考试,兼报大学生村官选聘考试的考生,一律只打印全省普通公务员或法检系统公务员或选调生招录考试《准考证》,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7.笔试加分规定。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景颇族8个人口较少民族,在本次选聘考试中笔试成绩加3分。 加分人员及加分情况与笔试成绩同期公布,加分证明材料在资格复审时进行审核。 8.岗位裁减规定。每个县(市、区)职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比例应不小于3:1,缴费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未达到3:1的职位,视情况对该县(市、区)职位计划选聘数进行裁减。 (三)统一考试 考试工作由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选聘办)统一组织。考试地点设在16个州市,报考人员可根据个人情况自行选择考点;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1.笔试。笔试时间为 本次大学生村官选聘笔试科目和2013年全省普通公务员或法检系统公务员或选调生招录考试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采用相同试卷。 2.公布成绩。笔试成绩于 报考了全省普通公务员或法检系统公务员或选调生招录考试,兼报大学生村官选聘考试的考生,用其全省公务员招录考试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作为大学生村官选聘笔试成绩,同时在大学生村官选聘笔试成绩公布栏公布。 根据所有报考大学生村官的考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省选聘办将制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并按每个县(市、区)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划定进入复审面试范围初步人选。 (四)复审面试 1.确认人选。由各州市对复审面试范围初步人选进行确认。一是对报考全省普通公务员或法检系统公务员或选调生招录考试并已经过面试和体检,兼报大学生村官选聘考试并进入复审面试范围初步人选的考生,经确认后,不再参加大学生村官选聘复审面试;二是确认是否有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考生。确认完成后,由各州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并按每个县(市、区)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复审面试正式人选。 2.资格复审。由各州市自行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对面试正式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证明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户口簿等材料原件。凡有关材料与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不符或缺少相关材料者,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3.组织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数与职位计划数比例一般为2:1。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职位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开展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各地面试工作应于 面试工作采取组织面谈、查阅档案、量化打分、考察了解等方式开展,重点测试应聘人选的理想信念、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和学习实践能力等基本素质;重点查看应聘人员是否清楚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待遇、相关政策;重点了解应聘人员对大学生村官工作的认知水平、心理预期、思想准备以及将来的职业规划、出路打算等。 4.确定综合成绩。根据面试情况测算出每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加分)×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5.提出拟聘人选。各州市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提出拟聘人选,并经州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定。 (五)体检公示 1.体检。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或所在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报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认定后,免除体检费用。 2.公示。各地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名单,于 因体检、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在该选聘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递补人员在本州市、县(市、区)范围公示。 (六)确定人选 (七)签订合同 (八)岗前培训 (九)驻村安排 选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5天内未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由各地在已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各县(市、区)选聘职位面试人员不足的,可在本州市已面试的人员中调剂递补,本州市面试人员不足递补的,不再进行全省递补工作。各地不得向未参加过面试的人员延伸递补。选聘递补工作在2013年10月15日前完成,递补人员合同时间与前阶段选聘人员一致。 四、任职、管理和聘期 (一)任职 新聘的大学生村官,结合实际安排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居)委会主任助理,村级群团组织相关职务等。 (二)管理 大学生村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按聘用合同及《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云厅字〔2009〕1号)相关规定进行日常管理。 (三)聘期 选聘人员聘用期为3年。期满后,聘期考核合格的,经双向选择,可继续聘任,连续聘用不超过2个聘期;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自主择业。 五、政策待遇 (一)大学生村官按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其中,受聘到迪庆藏区的大学生村官每人每月2500元;统一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医疗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新聘或续聘当年,按每人2000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二)在村任职满2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享受云南省党政机关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定向考录等相关政策。 (三)在村任职满2年且年度考核合格,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在村任职工作时间计算工龄及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按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工资。 (四)3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五)在聘期内,通过换届法定选举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任职期间继续纳入大学生村官名额,保留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及相关待遇,同时,享受当地同级村“两委”负责人相关待遇。 (六)在村任职期间,大学生村官户口原则上转至所在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也可根据自愿原则,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聘用期满后,根据流向,可在省内合法固定住所、实际工作单位集体户或工作地派出所直管公共户迁移落户。 (七)根据《云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云财教〔2010〕239号)有关规定,受聘到我省边境25个县和迪庆藏区3个县且为云南省属高校毕业的大学生村官,3年聘用期满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可由国家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大学生村官签订聘用合同后,需向所毕业的学校提交云南省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审核表,3年聘用期满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可根据申请情况由国家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 3年聘用期满且聘期考核合格,未续聘以及未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2年内继续享受第(二)条相关政策。 六、工作监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负责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选聘过程中反映的问题。 选聘工作举报受理电话:0871-12380 选聘工作联系邮箱:2254027785@qq.com 附:云南省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计划表 云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