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廷鑫主持召开2017年度县委组织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17/4/18 8:57:23 点击率:0
4月11日,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李廷鑫主持召开2017年度县委组织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
县委组织部、县委老干部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并签订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李廷鑫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新时期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各单位及党员领导干部的重大政治任务。“一把手”要以身作则履行好领导责任和第一责任,对一些重大问题要亲自抓在手上,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要亲自研究解决,对一些经常出现的问题要早提醒、早告诫,切实做到责任不推拖、权力不乱用。对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要常过问、常提醒、常打“预防针”,确保“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李廷鑫强调,各单位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着力解决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该说的说,不该说的坚决不说,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遵守党章党规,认真履行党员职责。要坚持好“三会一课”、党费日、党员服务日、党员固定活动日、谈心谈话等制度。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营造“团结—批评—团结”的良好氛围,切实使各项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起来,落到实处,发挥作用。
李廷鑫要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各单位特别是“一把手”一定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理念,始终保持政治清醒,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敢于担当、真抓实管,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督促班子成员既要严于律己,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又要敢抓敢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县委组织部 刘维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