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威信县人民政府关于调试鸣放防空警报的通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3/9/13 15:10:38 点击率:0
威信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试鸣放防空警报的通告
(第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和省、市国动办工作要求,为检测我县防空警报的性能和效果,熟悉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我县规划区范围内组织实施防空警报调试鸣放。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鸣放时间:2023年9月18日10时至10时30分。
二、鸣放范围:县城规划区。
三、鸣放信号:防空警报试鸣使用全国统一的人民防空音响警报信号,即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具体鸣放规定如下: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四、鸣放前,威信融媒体中心应协助做好广播、电视、微扎西头条等传递防空警报调试鸣放信号的准备工作,做好有关宣传,扩大覆盖面,提高知晓率。
五、鸣放期间,电力部门要保障各防空警报点用电,融媒体中心等各有关单位必须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认真做好防空警报调试鸣放工作。对因玩忽职守、工作失职造成调试鸣放失误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鸣放期间,不影响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对于借机散布谣言、制造混乱、破坏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的,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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