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中约谈会
作者:杨金伦 发布时间:2016/10/24 17:08:44 点击率:0
9月30日,盐津县民政局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中约谈会,党组书记、局长黄明友对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中心、院馆、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等开展集体警示约谈,特邀县第四纪工委书记李兴平同志到会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警示教育。
盐津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将2016年确定为民政系统“整风肃纪规范管理年”,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推进、同考核。仅上半年,局党组就6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并组织全县民政系统召开三次大会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安排部署。同时,着力强化“九大举措”(一是切实加强纪检力量;二是不断健全完善制度;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四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六是重点领域加大监督;七是全面调整交流干部;八是切实强化警示教育;九是持续推进作风整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会上,各单位集中汇报重点领域监督和整治的情况、对专项资金自查自纠的情况、“两个专项”整治的情况、明查暗访等情况,同时,局机关各股室、中心、院馆、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
会上还组织学习了《中央“九严禁”换届纪律要求和盐津县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电话、举报网站》等内容。
负责人分别就党风廉政建设作表态发言。
黄明友指出,这次约谈会,主要是让各位负责同志清醒看到差距,提醒各单位把党风廉政建设做为民政工作第一项要务,从严从实狠抓问题整改,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就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强调,要经常抓教育,始终把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条防线,时刻明确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才能避免犯错误;要时刻想责任,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迅速抓整改,对存在的问题,做到“三确定、两保证、一追究”(确定目标、确定责任、确定办法;保证时间、保证效果;凡没有整改到位的一律追究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找原因,把其处理在萌芽状态;要事事带好头,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带头的表率作用,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