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举行县委理论中心组第六次集中学习
作者:县委宣传部 方正伟 发布时间:2016/9/28 15:53:10 点击率:0
9月27日下午,县委理论中心组第六次集中学习会议召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问责条例》的规定,引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形成“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按照中央和省委严肃换届风气、加强换届纪律教育要求,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及与换届工作相关人员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自律意识。
县委副书记、县长郑磊主持会议;县委副书记撒兰忠传达学习《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通报辽宁拉票贿选案件、习近平在东西部扶贫座谈会的讲话精神;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宗双林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专题辅导。
郑磊强调,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与实践“四种形态”紧密结合,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边界更加清晰,目标更加明确。把纪律挺在胸前,同时保证完成好本职工作。
郑磊要求:一是认真学习。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问责条例》和 “四种形态”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以湖南衡阳、四川南充、辽宁拉票贿选案件为镜鉴,多种方式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解读,唤醒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真正使“问责条例”和“四种形态”要求入脑入心,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二是明确底线。党员干部要坚持正确的理想信念。无论做人做事,我们都要保持本色,积蓄正气,坚守底线,这样才能立足于世,行高于人,德惠于众。严守人生的“底线”,必先从坚定理想信念做起。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要当成“大德”来坚守。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创新理论,时刻补“钙”,使之成为立身做人,躬身实践的行动指南。成为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良药”,始终做到知而后行,知行合一。严守人生的“操作规程”,时刻警醒警惕,时刻如临深渊,时刻如履薄冰,坚持凡事三思而后行,才能在执行“规程”的过程中少出或不出差错和失误,才能防止误入违规的“雷池”,跌入诱惑的“陷阱”,滑入犯罪的“深渊”;三是锤炼作风。践行“《问责条例》和“四种形态”,自觉锤炼作风,要始终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坚持原则、动真碰硬、迎难而上、敢于担当,切实较真劲、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积极创造条件、克服困难,不断推进主动服务和融入盐津脱贫攻坚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谱写好中国梦的盐津篇章的伟大实践。要牢固树立细节决定成败的理念,办事不拖拉、不马虎,努力提高工作效能,一步一个脚印地把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在具体工作中,要紧扣县委的发展思路和中心工作,真正把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付诸实践、见诸行动,切实营造坚决执行、主动执行、政令畅通的良好氛围。
全县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