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召开定点医疗机构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作者:刘泽弘 发布时间:2016/9/5 14:45:17 点击率:0
按照国务院要求,从2016年起全部取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实施的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审查项目,转变行政管理方式,实行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按照简政放权、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的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通过规范程序评估合格后,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其签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通过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加强对两定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提高管理效率。2016年9月1日,盐津县组织召开了定点医疗机构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评估小组。县卫生副高级专家、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及参保代表等参会,会议由医保局局长罗成江主持。
会议学习了《昭通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成立盐津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对昭通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综合评定项目评分表进行了研讨。随后,专家咨询委员会评估小组对盐井镇卫生院申报昭通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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