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隔离不配合,落雁两家庭被训诫
作者: 发布时间:2020/3/9 9:01:15 点击率:0
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非常时期,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区域的人进行隔离实施医学观察,是阻隔肺炎传播的最有效手段之一。然而,日前,落雁乡两户居家隔离观察对象,因擅自离开家中被公安机关予以训诫教育。
落雁乡某村村民刘某,从浙江务工返乡途中途径湖北境内并停留,按照县防疫指挥部要求,刘某系涉疫区人员,需居家观察。村级指挥部有关人员前往刘某家中开展防疫工作。
“按照规定要求,你本人以及亲密接触的家人必须居家观察,不得外出,生活上有什么困难,可以联系包保干部及包保党员。”2月3日,该村指挥部工作人员到刘某的家中,对刘某及其家人进行防疫宣传。并当场将“至盐津人民的公开信”、“居家观察承诺书”、“昭通市居家观察告知书”等资料宣读后签字后交付刘某,还在其家墙上贴上居家观察温馨提示卡。
随后在其居家观察期间刘某不履行隔离规定,数次以妻子脚痛、岳父岳母打架等为由离开住处,村干部发现后立即制止并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但刘某仍然不知悔改,为保证其本人以及他人的公共卫生安全,村级指挥部再次组织人员,联合乡派出所对该户进行上门训诫。刘某慑于法律威严,经过教育训诫,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会积极配合进行居家医学观察隔离。
2月6日上午,在工作人员回访中发现程某未按要求进行居家隔离,私自外出,鉴于其对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威胁。2月6日晚,派出所对其进行教育劝诫,本次训诫不属于行政处罚,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不会产生影响,但如果训诫后仍不改正,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做进一步处理。
生命重于泰山,防控就是责任。落雁乡党委政府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积极带领全体干部、村民代表、党员、医护人员冲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全力保障辖区父老乡亲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目前防疫情况总体良好,但抗疫形势仍然非常严峻,在此呼吁全乡群众,特别是居家隔离观察人员,能够多一份理解,多一份配合!而不是“置身事外”,甚至“拖后腿”。请大家引以为戒,对于相同类似人员乡党委政府将采取更严厉的强制措施,对个别不顾大局者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