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安镇安排部署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3 16:30:54 点击率:5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及《彝良县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彝办发〔2018〕26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龙安镇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促进全镇环境秩序干净、整洁、有序,1月2日,龙安镇召开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党委书记陈钢主持会议。全体镇、村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上划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党中央、省、市、县各级关于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对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时限要求、整治范围、具体分工、责任落实等相关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一是认识要提高。提升人居环境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第一硬仗,全体干部要充分认识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责任要落实。要严格落实《龙安镇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尽职履职;各村和各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组,责任落实到人,要用好用活党员、生态护林员、公益性岗位人员、低保人员等环保队伍,形成工作合力。三是排查要全面。各村和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分片整治、各司其责,对村组公路沿线、河道沟渠、集镇街面、畜禽养殖户、坟石加工厂、居民房前屋后等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排查台账,确保不留死角和盲区。四是整治要到位。针对排查的问题,要采取边排查边整治的形式,逐项建立问题清单,逐一制定整治方案,细化整治措施,落实整治责任。对发现的乱堆乱放、乱设乱占、乱丢乱停等问题立即整改,紧盯死角盲区,彻底清除陈年垃圾、积存垃圾,坚决遏制问题反弹。五是督查要有力。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镇党政办、纪委办、人居办、村镇规划所等单位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综合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责任,到村到点到人进行通报问责,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