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善县委编办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3-19 15:44:36 点击率:0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2日至5月20日,十三届县委第六轮第一巡察组对县委编办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4年6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明确责任分工。2024年6月24日,县委编办主任廖锡玲主持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会上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县委关于巡察整改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学习,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安排,统筹协调整改工作。成立由县委编办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干部职工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
(二)制定整改方案。组织班子成员和相关人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和任务分解表,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三)健全完善制度。将解决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统筹推进,全面带头检查现行制度存在的制度缺失、制度不完善等问题,结合上级精神和机构编制工作实际,对县委编办工作细则、财务内控制度和工作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
(四)突出整改实效。2024年10月23日,县委编办主任廖锡玲主持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要求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反馈问题全部整改、清仓见底,用实际工作成效检验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 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坚持落实党内会议“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11月29日县委编办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九次集中学习,开展二十届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专题学习研讨,深刻领会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八个必须坚持”重要原则 、“三个方面重要要求”和“四个方面重要部署”的内涵实质,更好地指导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二是提请县委编委会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相关党内法规纳入议程进行学习3次,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强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宣传,始终把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摆在首位,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到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推进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三是加强与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的沟通对接,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纳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中青班等主体班次培训内容,营造自觉遵守机构编制纪律规定的良好氛围。四是结合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宣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充分利用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登记年检、实名制系统人员异动、统计、编制申请等工作契机,加强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宣传。五是严格监督执纪,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贯彻,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制度,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2024年,分别在中青班、“万名党校进党校”培训班对机构编制政策业务、相关法规专题辅导。
2. 针对履行机构编制监督管理职能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工作,认真落实机构编制事项“有请必评”要求,将评估结果作为机构编制调整优化的重要依据,及时调整冗余职能和编制资源,从而促进部门内部挖潜增效,充分发挥机构编制资源最大效益。2024年主要以开展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评估为主,共对12个县直部门进行评估。二是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结合现行机构编制、机构改革相关政策要求,发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平台在评估中的作用,坚持把机构编制评估结果运用于日常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作为审核各部门增加编制、调整内设机构的重要依据,将机构编制评估结果运用于各部门年度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用编进人计划。对于确需增加人员编制的,鼓励各部门先从本单位盘活资源,或根据退休人数申请用编计划,确保机构编制资源效用得以充分发挥。提请县委编委召开会议3次,研究机构编制事宜31项。
3. 针对机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对存在问题进一步梳理,立行立改。县民政局机关单位法人于2023年2月1日已经变更法人,2023年3月13日是变更机关地址;县自然资源局机关单位法人于2022年4月12日已经变更法人,2024年4月19日是变更机关地址。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于2024年5月7日已更换新证书,永善县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于2024年5月27日已更换新证书,马楠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已于2021年9月27日冻结(2024年机构改革后已注销)。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增强主动服务意识,为服务对象提供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证书补(换)领、年度报告公示以及事业单位登记信息查询和信息公开等登记管理相关服务,确保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2024年完成党政机关设立登记1家,变更登记9家;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7家,变更登记104家,证书补领19家,证书延期59家。全面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公示率达100%。
4. 针对调查研究不深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当好“守门员”,认真审核用编把关。在领导配备、干部调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三支一扶”招聘等工作中,把编制审核放在第一位,履行好机构编制管理职责。全年审核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计划320名(其中公务员62名、事业招聘计划320名)、人员调动1304人(其中公务员107人、事业人员1197人)、退休解聘145人(其中解聘16人、退休129人)。二是建立事业周转编制,循环调节编制资源。严格贯彻落实《永善县事业周转编制管理办法》。三是探索跨领域调编,盘活有限资源。对照《云南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科学建立《永善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工作方案》,从教体系统调整编制注入“周转池”,保障医疗、交通、林业等民生领域编制需求,实现近十年来首个打破跨行业的调编。四是强化业务学习,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精神及全国、全省、全市编办主任会议精神,按照上级相关工作的标准、要求、程序、时限要求,强化请示报告,主动作为“施工”。五是圆满完成机构改革。组建县委社会工作部,作为县委职能部门;调整优化13个县部门职责;重塑16个乡镇(街道)组织架构,同时在改革推进时就已指导乡镇根据工作实际做好因事设岗、以岗定责、按岗定人。六是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行政执法队伍设置的要求,保留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文化市场、农业、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7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其中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下设综合行政执法一、二、三大队),整合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等领域执法队伍和执法职责,推进更大范围的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
5. 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始终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位置,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落实“四个责任”“六个一”工作法,强化思想文化引领、政治理论学习,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针对机构改革工作、编外人员规范管理工作加强监测预警和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按时向县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9月26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论述,就进一步抓好今年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10月21日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会,进一步分析研判今年以来机构编制领域情况;10月24日第八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主题聚焦意识形态工作,作学习研讨发言;12月5日已向县委报告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 针对财经纪律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加强财务业务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财务报销审批、凭据的合规性、资金的支出范围和标准、票据报销手续等内容,全面了解掌握,规范财务基础工作。二是严把票据审核把关。审核各项费用明细是否合规,填报内容是否真实完整,票据签字手续是否完善,发票附件及相关文件通知是否齐备,对不合规的票据退回拒绝办理,对于超出差旅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三是结合财政自查清理等行动,认真开展财务自检自查工作,报销符合财经纪律要求。12月5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省财政厅举办的全省公务差旅一体化操作培训,认真学习一般工作人员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缴纳、财务人员审核及账务处理操作等财务业务。四是组织机关工会委员和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准确把握精神实质,规范开展工会活动和职工节日慰问等工作,严格财经纪律,全面规范机关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五是对慰问职工子女考取大学就学帮扶费2000元由2名当事人退回。六是2022年3月单位组织职工文体活动购买奖品2700元,由9名当事人退回。12月2日干部职工会组织学习《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资金已于7月19日退回并上交。
2. 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驻村队员管理规定和《永善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对驻村队员报销费用进行梳理,结合实际,扣除有报销依据的费用外,多报销的5070元由3名当事人已于7月19日退回并上交。二是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永善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对违规报销费用2480元由6名当事人退回,杜绝类此问题的再次发生,相关资金已于7月19日退回并上交。三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违规报销费用248元由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退回,杜绝类此问题的再次发生,相关资金已于7月19日退回并上交。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 针对党内基本要求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严肃、认真。9月6日干部职工会议已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明确组织关系在单位所在支部的党员干部从事单位党务工作,持续加强党务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机关党建规范化水平。经县直机关工委批准,12月成立机关党支部,廖锡玲、谢朋、马玄三名同志为支部委员,具体负责机关党建工作。
2. 针对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概念不清、职责不明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学习,全面学懂弄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10月11日干部职工会议已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好廉政谈话工作。
3. 针对制度建设有差距的问题。结合单位实际,注重操作性、针对性、规范性,进一步修改完善单位工作管理制度、财务内控制度,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掌握,强化制度约束力和执行力。经主任办公会议审议,5月22日已重新印发工作管理制度和财务内控制度。11月11日干部职工会上廖锡玲同志就工作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再学习再强调。
(四)关于“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巡视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未建立的问题。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编制就是法制”意识,坚决守住全县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不突破这条底线。二是与组织、人社等部门建立机构编制前置审批机制。精细化管理实名制系统,严格执行“日更新、周汇总、月核查”制度,适时将最新的数据提供给组织部门作为全县行政机构招录或进人参考依据。三是对巡视整改档案再次梳理,对建立的相关机制及时收集归档。四是全面梳理建立超编情况台帐,统筹衔接做好机构编制督查整改和机构改革后的消化超编工作,制定永善县消化超编五年计划,力争5年内完成消化任务。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后续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落实的实效,注重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杜绝问题反弹回潮。对落实整改中已经建立完善的制度,坚定不移抓好执行。
(二)推进从严治党。坚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三)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更好地聚焦中心工作、突出主责主业,确保反馈问题真改实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870-4122599;地址:永善县溪洛渡街道溪洛渡大道219号;电子邮箱:ysxwbb2022@163.com。
中共永善县委编办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