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团结乡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3-19 09:19:42 点击率:0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3月1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团结乡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王清泉与团结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陈华松见面沟通,简要通报巡察任务,介绍巡察组有关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会上,县纪委副书记蒋松传达学习了《被巡视党组织配合巡视工作规定》,并通报了干扰对抗巡视巡察工作典型案例;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王清泉作了动员讲话,对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县审计局局长周兴文对审计工作提出要求;陈华松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县委第三巡察组、审计组全体人员,团结乡党政班子成员、站所院校负责人,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监委会主任、驻村第一书记(队长)参加会议。
王清泉指出,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是在全县上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关键时期开展的一轮十分重要的政治监督,团结乡与县委巡察组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到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共同完成好县委交给巡察组和团结乡共同的政治任务。
王清泉强调,开展巡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一定要正确看待党内巡察既是对被巡察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是“提前预防”和“查缺纠偏”,更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县委巡察组将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紧扣乡党委履行政治责任和作用发挥情况,紧盯领导班子、突出“关键少数”,重点围绕“四个聚焦”开展监督。党组织书记是承担配合巡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班子成员承担“一岗双责”,要积极配合开展好巡察相关工作落实,共同营造良好监督氛围,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周兴文要求,以巡审结合方式对团结乡开展常规巡察,是县委作出的审慎安排,务必依规依纪依法配合好、支持好、巡审好县委赋予的重要工作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标本兼治,坚持协同发力、凝聚工作合力,坚持实事求是、积极担当作为。
陈华松表示,本轮以巡审结合方式对团结乡开展巡察,是对团结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是对团结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次“综合会诊”,是对团结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次“集中检阅”。全乡上下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县委巡察工作部署;积极主动配合,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严守纪律规矩,自觉接受巡察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团结乡党委的时间为3月18日至6月10日。巡察期间,巡察组开通“码上巡察”反映问题“直通车”,设专门联系电话:13408851906,专用联系信箱位于团结乡文化站一楼;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8:30—12:00、14:30—18:00,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5年6月5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团结乡党委及所辖村(社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