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宁市委第六轮巡察情况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8-20 15:45:56 点击率:24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我市巡察工作深入开展,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按照市委统一部署,6月20日至7月19日,六届安宁市委第六轮巡察5个巡察组分别对太平新城街道、太平新城管委会、禄脿街道、县街街道、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水务局7家单位开展巡察。巡察主要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担负“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按照十九届中央巡视工作“六个围绕”的要求,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以及扶贫攻坚领域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涉黑涉恶腐败、贯彻落实安宁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要求,突出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8月13日市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反馈了巡察情况,指出了领导班子及成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
被巡察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县街街道。经市委第一巡察组深入了解,县街街道存在:党工委对党建工作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安排、轻落实、轻监督情况,街道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组织生活不规范,党员教育培养缺乏方式方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材料不规范,“两学一做”执行不严.落实市委政府工作部署不到位,对”两违”建筑监管不到位;街道村庄保洁、综合管理、绿化管护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偏差;中层干部,职工长期未进行轮岗换岗,村组后备干部人选储备不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变相发放福利,违规报销个人费用;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公务接待报销不规范,差旅费报销不规范,街道会计站做账不及时,固定资产管理不清;部门和个人廉洁风险认识不清、措施不明;部分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
禄脿街道。经市委第二巡察组深入了解,禄脿街道存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存在重经济,轻党建的倾向;工作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情况;推动街道改革促发展方面落实不到位,到基层指导工作主动意识不强;落实扶贫攻坚领域工作存在欠缺;落实环境保护工作与上级的要求有差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不健全,宣传力度不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信访维稳包保责任不扎实,导致信访问题多发;“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党员积分制”管理开展不正常;“三会一课”执行不到位;党员活动日主体不突出;“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不规范;基层党组织不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纪律执行不严格;违规发放补贴、奖励;工会慰问发放不规范;违规使用公车;财务管理,审批把关不严;存在应缴未缴非税收入;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未进行招投标。
市水务局。经市委第三巡察组深入了解,市水务局存在:局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党的领导弱化,对下级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不勇于担当;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及宣传教育不足;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员日常管理不严格;“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中层干部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坚决;存在廉政风险隐患;河长制工作落实不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存在超范围发放补助现象;经费审核报销手续粗放;重大工程项目支付,财务审批不严,存在“白条”列支情况;存在向下级单位转嫁相关费用情况;公务用车改革不彻底,部分固定资产购买无政府采购手续;工作纪律执行不严。
市人社局。经市委第四巡察组深入了解,市人社局存在:对下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学习教育不到位;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氛围不浓;“三会一课”执行不严格;组织生活不规范;执行中央和上级部署不到位;干部职工轮岗不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存在一定程度的同城接待现象;“四风”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关键岗位、重要岗位监管漏洞较大,风险防控不足,内部稽核工作长期封闭僵化,缺少监督,廉政风险突出;组织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工作纪律松弛;部分干部职工担当精神不足;缺乏对下属单位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机制。
市委编办。经市委第四巡察组深入了解,市委编办存在:党组织缺失,难以发挥党在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培训费用报销不规范。
太平新城街道。经市委第五巡察组深入了解,太平新城街道存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彻底;领导班子维护团结不够;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不足;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支部手册填写不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执行不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力度不够;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四风”问题仍有体现;财务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按照预算口径集中核算,三公经费不能客观真实反映实际情况。
太平新城管委会。经市委第五巡察组进驻巡察,并在滇中新区党工委的指导下深入了解,太平新城管委会存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文件精神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彻底;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不到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有差距;党建工作弱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管委会对外签订部分合同程序不规范;管委会账户存在经费频繁拆借现象。
针对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各项制度,落实整改责任,自巡察情况反馈之日起两个月内全面完成整改。